本报烟台讯 今后5年内,烟台市将年均投入1500万元以上,在南起同三高速、北至海滨路,东起夹河,西至206国道区域内,规划改造城市公共地段照明设施,将“夜烟台”向西延伸,推动夜间经济。改造区域位于开发区东区,改造设施主要包括公共交通照明、公共空间照明、建筑照明、公共绿地和固定照明
设施。规划后该区域将连接改造后的幸福中路,打通芝罘区与开发区“夜间经济”的盲区、拉动夜间经济的同时,构建海上观烟台“百座亮点、千盏街灯、万家灯火”新景观。根据规划,将以天地广场和开发区管委区域为中心,以长江路和恒山路为二条照明主轴,形成三个入口性景观节点、九个节奏性景观节点。同时对道路沿线百栋建筑和上千盏路灯进行夜间照明整体改造。其中,临渤海、夹河两处滨水界面与同三高速和206国道所分割出的开发区与福山区、新港区的地域界面成为规划重点,重新设计商业网点照明,打造港城夜间经济新商业区。(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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