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 青岛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从12个方面入手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本报讯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加快生态市建设,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市政府日前制定了《青岛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
方案》,决定从今年开始从12个方面入手,对城乡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整治,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旧城改造、市容环境卫生、背街小巷整治、空气质量、违法建设、道路挖掘、道路照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整治主要内容包括12个方面,即:完善城乡规划,加强规划执法;实施旧住宅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改善群众生活居住环境;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加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优化城乡经济发展环境;实施大环境绿化工程,提升绿化质量;整治沿街沿路建筑,规范广告亭体管理;治理恢复地质地貌景观,搞好风景名胜区整治;实施畅通工程,规范交通秩序;治理城乡水环境;治理城乡大气环境;继续实施“灯亮工程”以及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执法管理体系等。 该方案还详细确定了上述各方面年内要达到的目标。如在规划、清违方面,年内将完成胶南、琅琊、鳌山、田横、红岛五个组团范围内控规的编制审批工作以及我市工业用地规划、帆船之都发展概念规划、胶州湾生态保护规划、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开展并完成卫星镇、重点镇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等;在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方面,年内将完成市区1300处近120万平方米背街小巷的整治,并在市内四区建成区范围内选择建造质量较好、城乡规划予以保留的旧住宅小区或组团进行改造;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方面,年内完成四流北路、杭州路、大沙路、昌乐路、鱼山路、山东路、沂水路、德县路、莱阳路等道路的改造,完成11万户的天然气取代煤制气置换工程。此外,年内还将完成市区160座楼房的“平改坡”,力争完成郑州路河、杭州路河、大村河整治等。(本报记者霍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