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特困居民 患重大疾病有救助 本报讯 日前,胶州市出台了《城乡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对患重大疾病的特困居民进行救助。 医疗救助金的起付标准为260元;城乡低保人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期间,参照医保管理办法,当年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范围,给予当年发生医疗费个人实际负担部分50%的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7000元;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住院期间,参照医保管理办法,当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范围,给予当年发生医疗费个人实际负担部分40%的救助,个人全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5000元。(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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