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某项目进行了一次“物业革命”。何谓“物业革命”?其做法就是前期开发商拿钱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在项目出售的同时将物业管理公司以股权的形式配送给小区业主,本来是苦大仇深的业主们摇身一变成了老板。 也许是迫于当前政策压力过大,销售直线下降;也许是出于
对越来越多的物业纠纷的烦恼,如此将房屋产权和股权捆绑式销售也算是一种突破性的尝试。只是这个颇具乌托邦色彩的举措不禁令人担心其执行的效果。完美的理论与现实之间总有着无法逾越的鸿沟。 已经有人开始担心:按开发商的意愿,两权捆绑不能随意出售或转让,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旦把股权在工商局备案并以“股权转让凭证”的方式转让给业主,即使签订合约约定也无法阻碍业主违约转让股权,这很可能造成这条约定的推广无效。 同时,还要看市场的接受程度。老百姓花巨资购买房产,主要关注的还是房子是否具备高性价比,其他的附加价值毕竟不占主导地位。因此,无论是真正为管理也好,还是出于销售的目的,都先要看市场是不是买账了。 做业主烦,做老板也未必不烦。前一阵子闹得沸反盈天的北京集资建房事件以于凌罡做了老板而告终;成都的集资建房事件在发起人看透政策看透困难退出之后也悄无声息,于是以北京于凌罡挑头的全国各地的“于凌罡”们当初所作出的关于房子会比市场价便宜的承诺也付诸流水。而当本来是被服务对象的业主经营起“家族”生意,真不知会出现怎样的状况。到时候可能住大房子、口袋鼓的人嗓门比较大,因为我股权多呀。而且,那些有幸进入股东大会的成员得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一旦赔了可咋办?(青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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