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日,市南公安分局香港中路派出所110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将一利用房屋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章某抓获。经市南经侦部门全面审查,章某供认了利用住房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昨日,章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市南警方刑事拘留。
章某系本市人,2002年在我市
闽江路上贷款购买了一处住房,后准备投资和朋友做点生意,但又没有足够资金,便发布房屋出售信息,欲将房屋售出变现。2003年8月13日,我市一房屋置换公司与章某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公司同意以57万元的价格购买章某的住房,并付给章某人民币20万元作为定金用来办理银行解押。但章某并没有立即办理银行解押手续,而是将这20万元直接投资到朋友的生意当中。8月21日上午,上海某公司的工作人员金某又找到章某,商定以59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章某又与金某签定了合同,同时收取了59万元现金,并签字将房子过户给金某。当天中午又有一位本市市民通过售房信息找到章某,与其签定了购房合同,并预付给章某5万元订金。此后,章某便杳无音讯。
2005年3月1日,章某在我市家乐福超市出现,有关人员发现拨打110报警,香港中路派出所及时出警将章某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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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警方结合此案提醒:随着房产交易日益频繁,利用二手房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日趋增多。从作案手段来看,不外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虚拟房屋诈骗。不法分子以房产公司有朋友、能买到紧俏商品住宅房或店面房为诱饵,虚拟房屋设圈套,以骗得购房款。二是“一房多嫁”诈骗。以一套房屋为诱饵,分别与多人签订购房合同,骗取首付款或购房订金。三是伪造房产证诈骗。以借住房为诱饵,伪造房产证,将借住的他人房屋出卖来骗得钱款。
警方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按正规途径办理购房手续。一定要选择有合法手续和过硬资质的中介公司,不要轻信个人。二是购买二手房时应到房产交易中心,认真核查所购商品房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及真假。办理委托手续、进行产权交割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避免中介陷阱。三是作为房产中介公司必须在查实房产证真伪的基础上,才能办理房屋出租或转让合同手续。(戴谦仪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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