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沿海主要省份,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山东、辽宁经济相对发达,居民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在6省里头,广东居民的生活水平排在什么位置呢?广东省城调队根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提供的2004年城镇住户调查资料,将居民主要生活指标进行横向对比,结果显示:2004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六省中居第二位,消
费性支出居第一位。
2004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27.65元,居六省第二位,比居第一位的浙江少918.7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多4205.65元、高44.6%.第三至第六位依次是福建、江苏、山东、辽宁。
2004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94.79元,从上年居六省第二位上升至第一位,比居第二位的浙江多58.65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多3512.79元、高48.9%.居第三至第六位的依次为福建、江苏、山东、辽宁。
从增长速度看,广东城镇居民消费需求最为旺盛。2004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同比增长11%,增速从上年居六省的末位跃居第一位,比居第二位的福建高0.1个百分点,比居末位的辽宁高3.3个百分点。
广东城镇居民交通通讯和居住人均支出在六省中最多,分别为1754.12元和1205.12元,比均居第二位的浙江分别多335.03元和233.78元,高23.6%和24.1%。交通通讯和居住人均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6.4%和11.3%,比交通通讯支出居第二位的浙江高0.5个百分点和比居住支出居第二位的辽宁高1.2个百分点。虽然去年广东城镇居民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上升,居民的食品支出增加,居六省之首,但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却由上年的37.2%下降到37%,下降0.2个百分点,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其它各省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依次为:山东34.6%、浙江36.2%、江苏40%、辽宁40.4%、福建41.6%。
特约编辑: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