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合作建房的首倡者,于凌罡的行动已经在上海、南京、成都、杭州、
厦门、济南、郑州等很多地方引起连锁反应,各地的模仿者也不断出现。
“合作建房”
蔓延全国
随着于凌罡等个人集
资合作建房的报道为更多的人所知,其示范效应也越来越明显。1
月23日,朱剑、郭宇新等一群想要“集资开公司给自己造房的人”,在上海召开了他们的“上海家园”项目讨论的第九次例会。朱剑说,“当网上意向注册达到1000人的时候,我们才能着手操作。现在已经有400多人在网上注册。”
1月22日,在上海发起个人合作建房的赵国雄召开了第一次碰头会,他给每位参会者发了一份《参加合作建房活动报名登记表》和一份《参加合作建房规章条例》。在《登记表》上除了一些个人基本资料外,还包括报名者认同的地段、现有住宅情况以及对组织者的要求等,而在《条例》中则规定了参加合作建房的条件、权利、义务等。
1月14日,成都一位律师王劲夫通过媒体发出倡议,征集100人集资盖房。集资者分三期付款——首期,初定5万元买地;二期,5万元修建房屋;竣工后支付余款,多退少补。据悉,他们近期将向成都市有关部门提交集资建房的相关报告,并给个人集资项目取好了名字——大同花园,意为大家共同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厦门、南京、杭州、济南、郑州等越来越多的地方也开始涌现集资合作建房的声音或行动。于凌罡点燃的一把干柴似有在全国燎原之势。
向理想目标迈进一步
目前,京城首例集资合作建房行动进展顺利。由于已经找到原定要求的300—500个志同道合的参与者,1月15日、16日,“京城首例合作建房联盟”成立大会在北工大附中召开。
到会的很多人都表现出相当高的热情,两天内就有200多人交纳了会员费。于凌罡告诉记者,近期将要召开3个重大会议,届时只有会员可以参加,穿插调查和讨论有关民主议程、工程建设、财务贷款的问题。春节前后正式注册公司,估计在5月成立生效。
合作建房面临“五道坎”
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储亚洲律师提醒说,合作建房有一些问题必须正视。首先是规划问题,由于开发者没有明确合作建房的特定对象,因此可能缺少住宅明确的发展规划;其次是产权问题,业主是所建房屋的出资者,是合作住宅的建设主体,如其产权不允许进入市场,将影响居民参与合作建房的积极性。
再者是配套问题,单个的单体建筑会受到城市总体规划的制约,将来周边的物业配置将受到局限;第四是资金问题,易发生骗贷行为,导致集资建房的资金迟迟不到位;最后是风险防范机制问题,遇到土地贬值、股东退出等等问题怎么办?据《经济参考报》编辑整理
新闻回放2004年底,联想集团一名普通的工程师突然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他就是于凌罡。在2004年,他通过互联网聚集起一批年轻人,准备着干一件令房地产界侧目的大事——集资合作盖楼,圆自己的家园梦。
事实上,于凌罡的合作盖楼计划就是由消费者自己组建非盈利性公司,盖房子给自己住。这种集资合作盖房,比买开发商的房子要便宜40%左右。
特约编辑: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