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报道了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管理和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有关规定后,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关注,这些政策将会给普通市民带来什么样的好处?经济适用住房能不能保障让低收入家庭买到?昨天,市住宅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回答了市民的
问题。
申购条件更明确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日,我市出台的《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中购房资格、销售购买、预售许可、购买标准和销售价格、上市交易和产权登记管理,对政策新旧政策衔接过程中销售购买和原发放的《购房证明》做出了规定。
申购方面,要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本人必须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五年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已转让的住房合并计算;上年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政府统计公报公布数据为准,收入审查的年度标准调整日期以政府统计公报公布日为准。
购买程序更严格
销售和购买严格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购登记、按照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确定选房顺序、核发购房证明、轮候选房程序进行。以公开公正的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并在监察部门及入围市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销售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申购期限内按照规定办理申购手续。申请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5个工作日。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购条件严格进行审查,并公示其基本情况,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市住宅发展中心依据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应按照排序顺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按照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申请人名单,当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量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时,应通过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当申请人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全部申请人均可入围。
经济房无证不能售
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预售许可制度。开发建设单位取得《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普通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预售。集资建房项目须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批准后方可预售,申请预售许可需同时提供单位职代会通过并公示通过的申购人名单。
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的面积标准,按照65平方米与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差额进行核定,差额不足20平方米的按照20平方米核定。超出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的市场价格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已领证的如何办
我市规定,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已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按照新办法规定的销售程序,采取摇号轮候等公平方式,公开销售给2004年10月1日前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的居民,其申购条件、购买标准、上市交易、销售价格仍按原规定执行。其他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其申购条件、购买标准、上市交易等按新规定执行。持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的居民申请购买,需按照新办法的规定重新进行审核。记者芦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