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强维权能力建设的重要文件———《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8日在北京市总工会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建民说,这是国内首部地方工会加强维权能力建设的意见。 &n
bsp; 《意见》明确了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其中要求,国有改制企业工会工作,不论企业如何改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不得随意将工会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国有控股、参股的大型企业必须保证有足够数量的工会专职干部。其他企业应依法由工会与行政协商确定专职工会干部数量。同时,不断完善工会干部协管工作,建立健全工会干部培养、交流、轮岗、挂职锻炼、选拔任用的制度和机制,激发工会干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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