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泳客被海蜇蜇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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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
一浴游泳频发海蜇蜇人事件 |
据青岛晚报讯 近日,不少去第一海水浴场游泳的市民遇到了海蜇蜇人事件。
“好像20磅重的拳击手套,在我身上重重砸了两拳,我全身像被打了麻药一样,只得艰难游回来。”一名被海蜇蜇伤的市民这样描述其被蜇的情形。
记者从第一浴场医疗室和各医院了解到,最近被蜇伤的泳客确实不少,浴场医疗室的医生近几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应付被蜇伤的泳客。近一周来,青医附院、市立医院等医院被海蜇蜇伤的病人就诊数量明显增多,每家医院每天都要接诊10人以上。其中大都来自第一海水浴场。被海蜇蜇伤的轻重程度有差别,有的仅仅被海蜇的触角碰到,形成两道丘疹,但有的游客和海蜇“亲密接触”,导致蜇伤严重。
一位迟先生,在游泳时发现了一个大海蜇,他竟然把海蜇往岸边推,并且把海蜇捞到了沙滩上,结果导致四肢被海蜇严重蜇伤,在医院连打了好几天吊瓶... |
[原因分析]
是放流海蜇惹的祸?
黄海水产研究所海洋生物资源研究室程济生研究员告诉记者,青岛近海的海蜇种类以沙蜇、绵蜇为主,以往海蜇伤人的情况每年都会发生,这几年相对比较多。导致海蜇增多的因素比较复杂,有水质、海水温度、海洋浮游生物等多种原因,但今年胶州湾内和开发区一带首次放流海蜇苗,肯定会导致近海海蜇增多。
据介绍,6月份放流后,很多小的海蜇很可能在铺设防鲨网之前就进入了第一海水浴场海域。当然,海蜇增多也和海水温度、水质等等复杂的因素有关。
程济生指出,随着海蜇放流的数量越来越多,渔业管理部门和科研工作者也应当研究相关措施,放流海蜇苗之后,采取有效措施,提前抵御海蜇的进入,使得它们不影响海滨浴场的游人。
高温多雨是罪魁祸首!
今年6月初,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技术人员分别在胶州湾内的唐岛湾海域和冒岛海域将一批海蜇苗投入大海,实现了我市海洋渔业部门首次人工放流海蜇试验。该试验是渔业部门为缓解海洋渔业资源匮乏现状、增加渔民收入而实施的渔业生产新技术推广活动。如今,这些海蜇苗已经“成年”,大约有1200万只,每只的个头都超过了30厘米。近日,有关部门在胶州海域组织渔民进行了首次捕捞。
据市渔业技术推广站有关负责人介绍,第一海水浴场发现的海蜇一般不可能是放流海蜇,原因一是放流地点离一浴非常遥远,海蜇游进浴场的几率比较小,二是六月份放流的海蜇现在已经长成脸盆大小,防鲨网足以挡住它们前进的去路。
这位负责人分析,近期海蜇增多倒是与岛城近期多雨的天气有关。因为海蜇在自然状态下生长的条件,首先是16-25℃左右的水温,还有淡水注入海水的海洋环境。7月份的天气促成了海蜇生长的最佳水温;而海水正常的盐度为28‰以上,近日连续降雨形成了淡水注入海洋,海水的盐度下降,海水中增加了许多浮游生物繁殖需要的营养盐,而浮游生物正是海蜇的美餐。在这两个条件的促成下,海蜇的生长格外旺盛。因此,海水浴场中突然增多的海蜇,极有可能是因天气变化自然繁殖。 |
美丽却有毒的海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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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提
示 |
预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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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时发现海蜇,尽量避而远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身体接触,不要好奇而用手触摸 |
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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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海蜇碰到后,尽管到浴场医疗室应急处理,或者自己用碱性的肥皂液体清洗被蜇处,溶解毒素,然后用足量的明矾水做冷湿敷,一般的两三天内就会好起来,严重者就得到医院对症就诊。 |
[深度认识] 海蜇:美丽美味却有毒
海蜇,又名水母,为海生的腔肠动物,蜇体呈伞盖状,通体呈半透明,白色、青色或微黄色,海蜇伞径可超过45厘米、最大可达1米之巨,伞下8个加厚的(具肩部)腕基部愈合使口消失(代之以吸盘的次生口),下方口腕处有许多棒状和丝状触须,上有密集刺丝囊,能分泌毒液。其作用是在触及小动物时,可释放毒液麻痹,以做食物。海蜇在热带、亚热带及温带沿海都有广泛分布,我国习见的海蜇有伞面平滑、口腕处仅有丝状体的食用海蜇或兼有棒状物的棒状海蜇,以及伞面有许多小疣突起的黄斑海蜇。
在近岸海域,这轻柔飘逸的动物,常引起人们极大的好感和兴趣。但是,可千万别下海纵情拥抱这样的动物,其后果和前景大都不是美好的。新鲜海蜇的刺丝囊内含有毒液,其毒素由多种多肽物质组成,捕捞海蜇或在海上游泳的人接触海蜇的触手会被触伤,引起红肿热痛、表皮坏死,并有全身发冷、烦躁、胸闷、伤处疼痛难忍等症状,严重时可因呼吸困难、休克而危及生命。盛夏时节,正是海蜇生长活动的旺季,同时也是渔民在捕捞作业或游人在海滨游泳时易为其蜇伤的发病高峰期。我国沿海各海域均有海蜇分布,种类很多,其所分泌的毒素性质和危害不同。但由于人们个体的敏感性差异,故在海蜇蜇伤后轻者仅有一般过敏反应,重者可致死亡,所以必须注重有效的预防和积极的抢救治疗。
海蜇毒液蜇伤人体后可造成程度不同的损伤,如海黄蜂水母,刺丝可分泌类眼镜蛇毒,对人类危害最大,蜇伤后5分钟即可致人死亡。僧帽水母蜇伤人体后,患者多日才能消除伤痛。我国沿海常见有随寒流漂浮于黄海一带的沙海蜇,能分泌肽毒。黄斑海蜇主要分布于广东、广西沿海,有一定毒性。真海蜇在黄海、东海、渤海都有,毒性较小。此外,还有面蜇、霞海蜇等,通常青色海蜇毒性较大些。
我国海域广阔,每年7~9月均有相当数量的海蜇蜇伤病例发生,以前主要为捕捞海蜇的渔民,近来亦有在海滨游泳戏水的被蜇伤患者。如秦皇岛海滨近几年蜇伤病人达3400多人。
海蜇毒素在刺丝囊内贮存和分布,1克刺丝囊含有5500万个单刺丝囊,一般在捕捞后,经加工处理其毒性可迅速消失。动物试验证实,海蜇毒素对哺乳动物的心传情导系统,对甲壳动物的心脏均有损害作用,并可致鼠类小肠平滑肌收缩。研究发现,海蜇毒素为四氨络物、5一羟色胺及多肽类物质,有较强的组织胺反应,其扩张血管及增强毛细血管通透性作用较5一羟色胺分别大10及15倍,还可使平滑肌收缩,或发生超敏反应,导致严重的肺水肿及过敏性休克,人被海蜇蜇伤后因毒性大小和毒素多少以及个体敏感程度不同而症状各异。
人体皮肤薄嫩处最易蜇伤,一般可在数分钟出现触电样刺痛感,数小时后伤区逐渐出现线电样刺痛感,数小时后伤区逐渐出现线状排列的有红斑的血疹,痒而灼痛,轻者可在20天左右自愈。敏感性强的患者局部可出现红斑水肿、风团、水泡、瘀斑,甚至表皮坏死。患者全身表现可有烦躁不安、发冷、腹痛、腹泻、精神不振及胸闷气短。重者多咳喘发作,吐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并伴有脉数无力、皮肤青紫及血压下降等过敏性休克体征。若抢救不及时,这类蜇伤病人可在短时间内死亡。
预防海蜇蜇伤最重要之处在于避免与海蜇接触,尤其是作业渔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切勿麻痹大意。捕捞时尽量用工具而不直接接触海蜇须,有特异敏感体质的人应禁止下海作业。海滨旅游地在海蜇汛期应设浮标栏网,在海边建立醒目宣传警戒标志,并配合防伤害的科普教育宣传广播,以提高游人自我防护的能力。下海游泳或在海中乘船者若发现海蜇千万不可碰触,更不能捕捞,因在海上一旦发生意外,更不易抢救。一旦被海蜇蜇伤,伤者切不可惊慌,只要及时到医院诊治,一般都能较快好转和痊愈。反之,如果被蜇伤者举措失当或大意麻痹,则易出现溺水、跌伤或因救治不及时而发生危险和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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