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日前,《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今后乘客在坐飞机的时候,如果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长时间延误,将有望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国内正常航班报告制度从7月1日起实行,航空公司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必须及时报告民航管理局。经济补偿事后完成据了解,民航总局的指导意
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延误12小时将“停飞” 民航总局李军副局长强调,民航总局将把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率与其航线(航班)经营权挂钩。 将对擅自改变给定航班时刻,或售票时刻与公布时刻不一致的航空公司,撤销该航班经营许可和飞行时刻;对航空公司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延误后,不作有效处理,造成航班延误12小时以上的,视情节,暂停或撤销该航班或航线的经营许可。各公司拒出“补偿标准” 针对民航总局公布的《指导意见》,尽管目前国航、东航、南航等六家航空公司都已经公布了《旅客服务承诺》,但其中对于航班延误的具体赔偿仍然只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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