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上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该案可能还要拖上几年
据新华社特稿消息
加拿大联邦法院3日宣判,驳回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申请“难民身份”的上诉,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会因政治问题受到迫害,因此他本人及其
家属不具备“难民资格”。
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安德鲁·麦凯宣读的判决书说,此前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事务法庭作出的有关赖昌星夫妇及其3个子女不具备“难民资格”的判决是正确的。难民法庭没有发现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会因政治原因被迫害的证据,也没有发现赖昌星的子女会因为赖昌星案而被中国迫害的依据。
“我并不认为移民和难民事务法庭此前的判决有什么错误,他(赖昌星)所犯下的走私和行贿罪行和政治无关,”麦凯法官在长达30页的判决书中说。
加拿大联邦法院宣布上述判决结果后,赖昌星表示“失望”。赖昌星的律师戴维·马塔斯在联邦法院宣判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他们会继续上诉。马塔斯是加拿大最好的难民律师,毕业于牛津大学,执业难民律师近30年,曾任加拿大律师公会难民组负责人。
根据联邦法院的裁决,赖昌星如果对判决有疑问,可以在本月17日前对判决提起异议。
但法律专家指出,目前赖昌星和他的律师马塔斯已黔驴技穷,很难再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马塔斯甚至对中国的司法制度进行了恶意的诬蔑和攻击,但都没有改变法院的裁决,此案审理结果最终翻案的可能性很小。
但是赖昌星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司法权利和司法程序延长他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继续挣扎着在加拿大“赖”下去,妄想以“拖”应变。如果这桩官司最终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可能还要花上几年时间。
为防外逃赖氏夫妇被软禁
自从2002年6月以来,赖昌星夫妇一直处于被软禁的状态。当时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庭在否决赖昌星夫妇的难民资格后,移民局有条件释放了赖氏夫妇:两人要缴纳8万加元的保释金;他们必须继续留在寓所,同时要定期向移民局报到;两人不得去赌场或与黑帮分子发生联系;他们每天只能外出3个小时,但除去移民局外,夫妇二人外出时间必须错开。对他们采取限制措施,主要是为防止他们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