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
6月29日,青岛大学会议室里,校长徐建培率班子成员正在对各学院的院长们进行联组“会审”,讲台上院长们陈述年度任务、三年规划;台下,校级领导当场评议,敲定最后下达指标。徐建培在会上宣布,除了上半年制定目标、下半年年终考核外,大学不再过问学院的日常管理。过程控制
变为目标控制。青岛大学这种“撒手锏”式的改革带来的“震荡”由此迸发。
院长比校长大?
青岛大学校长徐建培将这次改革概括成“五权”下放:即机构设置权下放――学院可设置调整内部教学、科研组织形式和办事机构;人事管理权下放――在学校编制范围内,学院有权自主确定岗位设置的具体方案,有权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费使用权下放―――学校对学院实行经费总额动态包干制,学院将学校划拨的包干经费与自筹经费捆在一起,按财务规定支配使用;办学管理权下放――学院有权在教务部门同意下,调整专业方向和课程设置。在学校授权下,学院可与社会联合办学,开办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岗位津贴分配权下放――学院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教学、科研人员的岗位等级。
改革后,院长拥有了自主决策、自主分配的权力,校长的管理权变得更加精简、明了,可以集中精力抓好事关全校发展的大事。
青岛大学是1993年5月由原青岛大学、山东纺织工学院、青岛医学院、青岛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的。有人认为,从合并办学,再到今天的“权力下放”,岂不是在走回头路?
青岛大学法学院王圣诵院长认为,长期以来我国高等学校的管理模式一直沿用高度集权的模式,在学校内部,权力主要集中于校部机关,作为承担学科建设、教学改革以及科研主要任务的院系一级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特别是没有财权、人事权;随着高等学校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大幅度扩招以来,高等学校的学生规模急剧扩大,万人大学已经非常普遍,3万人以上的大学也不鲜见。在这种条件下,集权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高等学校管理的需要,向院系放权、使学院成为拥有相应自主权、能够自我发展的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已经是大势所趋。
他举了个例子,法学院原来一线师资缺编达33人,向学校要了几年也没有改观;实行权力下放后,学院有了自主选聘权,就可以自己根据岗位情况,在校内甚至到国内高校选聘能手,待遇双方敲定,只须到学校备案即可。
权力下放不掺水?
“学校已经把今年的院管经费下拨到学院的名下,我这个院长能动用的资金不下几百万元,这个财权没有掺一点水分”,青岛大学文学院的徐宏力院长告诉记者,学校说话算数,学院心里更有底了。
据介绍,这次改革制定了详细的保障方案,确保权力下放不打折。学校校部机关先行“变脸”,像人事处对学院提报的人事事项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只对学院的岗位任职条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各岗位等级的津贴差距确定比例系数,而具体的任职条件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自行确定,津贴的具体数额由各学院根据自身经费情况自行确定。
法学院王圣诵院长讲到,今年非典疫情发生后,学院及时给学生、老师购置了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没有像以前一样先请示、汇报,再到几个部门会签,而是学院自己说了算,立说立行。
院长绩效谁来评?
这么多权力下放给学院,但院长们却并不轻松。徐宏力院长介绍,现在为了新上博士点,争取资金等,专门成立了项目发展办公室,5位从学院行政岗位落聘的挂编人员专门跑项目,拿项目工资,学院已经向学校立下“军令状”,完不成目标就要“出局”。这些都是以前没有过的。
怎么来评定学院的目标完成情况?在青岛大学的改革方案中,记者看到一串串量化的考核指标:像学院在学科梯队建设中,要求导师队伍中承担科研项目的人数要达到90%;在教学工作中,高级职称任主讲的比例要达到90%;40%以上的教师要承担或参加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等等。这些全都写入了学院的目标管理任务书,在年终考核时逐一“过筛”。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青岛大学这次改革将学院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同步实施,规定对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对管理人员逐步向高等教育职员制过度,对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与“三制”相适应,青岛大学还规定了全员末位淘汰的办法,在任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再续聘原岗位,一般应低聘甚至解聘,使校部领导、院长直至每个教师、管理人员站在了同一标尺上,避免了改革造成新的利益不均衡。
对年终考核优秀的学院,奖励学院10万元;对完不成目标的调整工作岗位。兑现年终奖惩后,同一岗位的收入差距有可能超过数万元。刘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