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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解放脚”说起
[2月27日 2:16]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解放脚”是一个专用名词。它指的是旧社会妇女缠足未成又放开了的脚。我92周岁的母亲就是一双解放脚,走路蹒跚艰难,经常疼痛。而且那脚很难看。看看今日妇女的率真与个性张扬,脚的变化真是一个时代巨变的标志。我请母亲写一写她的脚,带有一点“主题先行”的想象。我以为会听到她描述一番裹脚的痛苦,呼天抢地,拼命挣扎之类。但她写得很简单,也根本不是我所想象的。绝大多数的中国老祖母以及她们祖母的祖母,裹脚的时候都是服服帖帖。母亲说,当时来“订媳妇”的人问的第一句话大抵就是“脚大不大”?为了自己未来的幸福,女孩子们坦然面对痛苦,今天看来颇有些悲壮的意味。她写道,“我8岁那年,母亲用8尺白布裁成3条,用其中的两条给我裹脚,还用针线缝牢,疼得我不能走路,夜里睡不着觉。”母亲8岁那年是1916年,“民国”都成立5年了,母亲及她周围的小姐妹还都裹了脚。她们生活在淮河边的一个小城镇,中国特色很浓的一个“细胞”,“酱缸”的中央。那时新旧观念在激烈碰撞,有条件接受了新式教育的青年女子摒弃了这种野蛮的习俗,而千万个村镇里,许多七八岁的女孩子刚刚缠了足,忍着疼一扭一扭地走在石板路上。在世俗的眼中,她们仍然必须懂得三从四德,把脚裹小,从肉体到精神完成向“合格的小媳妇”的改造。姥姥在给母亲缠足的时候也做思想工作,首先晓以利害,“大脚难看,将来难找婆家”,其次现身说法。姥姥七八岁时,双脚已裹成4寸那么点儿,她的妈妈给她裹完后拉着她满院子跑,为的是让裹脚布松一些,减轻一点痛苦。想到那情景,不免让人有些心酸。“到了12岁,我上高小的时候,一位女老师把我们女生的裹脚布都抖掉了,真是痛快至极!”母亲写道。这位老师叫陈佩霞,那时二十来岁,教音乐、美术,是安庆第一女子师范的毕业生。她并不是我母亲的班主任,没有给孩子们放脚的义务,但她一定是位对旧礼教深恶痛绝的女青年,她把母亲班里的十几个女孩子叫到屋里,一一给她们抖开长布条,裹脚布把床下塞满了。我不由得十分钦佩这位在农村启蒙新思想的女青年,她不仅是从肉体上解放了女孩子们的脚,而且给了她们自信、自尊和投身社会的志气和勇气。我母亲后来历尽波折,上完了南京女中的高中,和这种启蒙有直接关系。母亲说:“老师讲的什么道理记不得了,只记得她说,裹脚就把一个人搞残废了。”还需要什么别的道理吗?裹脚、束胸等陋习造成了民族体质的孱弱;对人肉体的施虐以及逆来顺受,难道不是对人格和精神的摧残?我问母亲,把脚放了,老人们难道不恼火?她说老人们也都平静地接受了。其实有些事就像窗户纸,一捅就破,但谁也不捅。比如裹脚,都知道不是个好习惯,但“祖宗之制,岂能擅改”?谁也不愿担个坏了“法统”的恶名。陈佩霞这样的先锋“捅”了,大家便一同畅快地呼吸进来的新鲜空气,觉得也蛮好。一个新世纪来了,人类总要不断进步。我们还有没有束缚思想、观念的“裹脚布”一样的东西?谁也不敢说没有。既然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我们留它干什么?下个世纪来临,会让后代笑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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