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活动开启
2020年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活动
开!始!啦!
如果您或您身边
有家风良好、孝老爱亲、
教子有方、热心公益的家庭,
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
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庭
请向我们推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倡扬和践行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省妇联决定,在各地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围绕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
如何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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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150户
推荐条件及办法
1.推荐条件。最美家庭推荐始终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在常态化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基础上,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评议、得到认可的身边最美家庭榜样。原则上推荐的山东省最美家庭需获市级家庭方面的荣誉。
2.推荐办法。由各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高校妇工委、有关企业女职工委员会等推荐单位推荐,完成候选家庭的资格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报省妇联。
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领导和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对候选家庭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名单和材料真实、准确,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可信可学可推广。
2.扩大推荐工作的参与度和覆盖面。各推荐单位要注重在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做好推荐工作,最大限度吸引和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到寻找活动中,自荐或推荐身边的最美家庭典型,分享感人故事。要积极拓展推荐渠道,做到线上线下共同开展,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互动性,筑牢活动的群众基础。要注重扩大推荐家庭的类型,在推荐具有家国情怀、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绿色环保、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等家庭典型的基础上,重点推荐在疫情防控、脱贫致富、美丽庭院创建等方面的家庭典型,确保典型的覆盖面。原则上疫情防控类最美家庭比例占推荐名额的三分之一。
3.注重典型的社会宣传和教育激励。要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各类最美家庭的感人家风故事,深挖蕴含在最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线上线下聚焦宣传典型家庭的美德善行,注重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活动的思想引领,引导更多的家庭学最美、做最美,在齐鲁大地汇聚和弘扬家风正能量,达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目的。要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建立最美家庭激励和回访机制,切实提升最美家庭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形成礼遇最美家庭、争当最美家庭的浓厚氛围。
提交材料
1.各推荐单位需填写《山东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表》,并另附800字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推荐家庭政审材料。
2.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3.有条件的可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x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省妇联将通过多种渠道,择优宣传展示最美家庭典型故事。
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至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至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31—51771737
电子邮件:sdfljeb@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机关大院东一号楼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扫描下面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关于做好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全文。
编辑:金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