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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不是“学历”!扩大博士后规模不是扩大“招生”

2020-03-26 腾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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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视觉中国)

继2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扩大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专升本规模之后,科技部又在官方文件中透露扩大博士后岗位规模的消息。科技部3月21日在官网公布了《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明确在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中,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岗位,扩大博士后岗位规模,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我赞成扩大博士后岗位规模,来缓解今年的博士生就业形势。同时建议,要对博士后制度进行完善、调整,把“博士后”作为博士毕业后的一段工作经历,而不再是作为一种“头衔”,甚至变异为“学历”对待。为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博士提供“博士后”科研机会,既可发挥他们的作用,也可进一步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博士更好就业。

我国的博士后制度是借鉴发达国家的博士后工作机制设立的。所谓博士后,就是博士毕业到社会就业的过渡阶段,在发达国家,博士后是给刚毕业的博士提供继续在高校或企业研发部门进行科研的机会,不是“学历”,只是一段科研工作“经历”。但在我国,“博士后”却被视为比博士更高的“头衔”对待,并给予各种政策优惠。这和博士教育所处的不同阶段是有关系的。

我国从1985年起实施博士后制度,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当时的情况是,我国每年招生的博士数量只有3000多人。鉴于博士少,优秀的博士生毕业后,有的并不从事科研工作,因此,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为了吸引优秀的毕业博士进博士后流动站,在站里从事一定时期的科研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给予“博士后”优惠政策是可以理解的。虽然所有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都强调博士后并非学历,但在社会舆论看来,博士后是要比博士“高人一等”的。

当前,我国的博士教育规模,与30年前相比,已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根据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当年我国招收博士生9.55万人,在学博士生38.95万人,毕业博士生6.07万人。博士生的招生规模是1985年的30倍。从博士生的就业选择看,相当数量的博士生想留高校、科研机构从事学术职务都变得越来越难。“攻读博士后”成为不少博士毕业生的一种选择。据统计,2019年,我国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数达25514人。

从博士教育的发展和发挥博士后流动站的实际作用出发,有必要把博士后流动站,更明晰地定位为给毕业博士一段时期的科研工作经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把“博士后”视为更高“头衔”的社会观念和实际运作,还让一些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机构,把这作为“花瓶”和“摆设”,重视申请设立流动站,却轻视建设。另外,我国已经在最初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基础上,发展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但是,有一些企业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就是一个“空壳”,挂一个牌子。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指出,我国博士后制度还存在定位不够明确、设站单位主体作用发挥不足、培养质量有待提升、招收培养评估办法不够健全、国际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把博士后定位为博士毕业的“科研经历”,会引导高校、科研、企业以及毕业博士生以更务实的态度对待“博士后”,而作为“经历”的博士后,是完全可以增设更多岗位的。因为这无关学位授予质量这类问题。事实上,这种定位也是回归与正本清源,与之类似的,还有博导“头衔”,在发达国家,博导就是职务,凡是能带博士生的教师,就是博导,但在我国,博导却是比教授更高的头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教授才能申请成为博导,近年来,我国高校才改变这一做法,允许副教授也可担任博导。

回到扩大博士后岗位规模上,这种提法,就是把博士后作为科研工作经历,就如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实习,与之对应,就有实习岗位。博士后扩大岗位规模,不是扩大招生,而是扩大招工,培养博士后,也是在岗位上进行培养。简单而言,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时代后,发展博士后,不是学历导向,也不存在提升学历的问题,而是探索建立毕业博士提高科研能力、发挥科研作用、实现更好就业的机制。

作者:熊丙奇

编辑:王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