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发布37项教育业务“不见面”清单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青岛市教育局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青岛站”、“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青岛教育e平台”等进行线上办理,全面实施不见面服务,实现线上办事不出门。
学校审批事项(9项)
申请人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青岛站)http://qdzwfw.sd.gov.cn,按部门分类找到市教育局,办理相关业务。
事项清单: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市管民办学校变更层次、类别)、(市管民办学校分立、合并)、(正式设立民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及高等非学历学校)、(筹设民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及高等非学历学校)、(市管民办变更地址)、(民办学校终止办学)、(市管民办学校变更学校名称)、(市管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民办学校管理备案事项(10项)
申请人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青岛站)http://qdzwfw.sd.gov.cn,按部门分类找到市教育局,办理相关业务。
事项清单:民办学校与其他院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协议备案、民办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备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自行设置专业、开设课程,自主选用教材备案、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年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审核备案、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核定、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教职员及学生名册、教材和校长、董事会成员变更备案。
学生资助事务(9项)
申请人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青岛站)http://qdzwfw.sd.gov.cn,按部门分类找到市教育局,办理相关业务。
事项清单: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对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
学生事务管理事项(3项)
申请人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青岛站)http://qdzwfw.sd.gov.cn,按部门分类找到市教育局,办理相关业务。
事项清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事项(1项)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山东省规定的时间进行教师定期注册。
事项清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中小学学籍管理(1项)
登录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http://sdbe.sdei.edu.cn/zxxj/uc/login.htm,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进行网上申报。
事项清单: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
中考成绩查询(1项)
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网进行查询http://edu.qingdao.gov.cn/。
事项清单:中考成绩证明。
电话咨询事项(3项)
事项清单:
市内三区及崂山区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0532-85912947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0532-85912178
教育考试政策咨询0532-85786212高考、0532-85786233中考、0532-85786229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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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卓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