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公共服务、住房、就业、创业多层面,青岛发布留学人员服务清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更多优秀留学人员来青干事创业,日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青岛市留学人员服务清单的通知》,公布了青岛市留学人员服务清单(第一批)。该清单分为市级服务清单、区市特色清单,聚焦公共服务类、住房类、就业类、创业类多层面,明晰了人才服务内容、执行部门及联系方式,以此更好满足留学人员在青发展需求,提升留学人才服务的针对性和获得感。
在市级服务层面,聚焦公共服务类服务事项,清单中明确细化了对留学人员的落户、档案、党组织关系转接、就业登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学历汇”学历采集、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领、职称评审申报等各方面服务清单,其中明确了整合集成留学人员线上服务资源,依托青岛人才网,建设“留学人才港”,留学人员可登录“留学人才港”,实现学历认证、学历采集、政策查询、求职就业、创业支持、申领补贴等“一站式”办理。同时,明确青岛市自主培养或从辖区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够开展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重要贡献,且专业素养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高层次留学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卡人才享受落户、住房、交通出行、就诊医疗等绿色通道服务。
聚焦住房类服务事项,该清单对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人才住房进行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同时,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
聚焦就业类、创业类服务事项,该清单从研究生实习生活补贴、博士后青年人才聚青创新资助、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青岛市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创业补贴政策、博士后青年人才聚青创业资助、创业担保贷款等多方面进行政策细化。
除了明晰市级层面服务清单外,此次清单还进一步梳理了青岛各区市特色清单。包括,市南区推出的青年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即2022年7月4日及以后在市南区行政区域内就业创业,且购买唯一商品住宅在市南区行政区域内,在青岛市一次性安家费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崂山区推出的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即对新引进的海外留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连续3年给予生活补贴。城阳区推出的博士后人才资助,即出站(基地)在城阳区就业创业的博士后,按其获得市级博士后聚青资助金额的50%,给予12.5万元、17.5万元或20万元的配套资助,博士后可按其所获得市级资助金额选择逐年或一次性申报配套,工作满1年后给予总额的20%,工作满2年后给予总额的30%,工作满3年后给予剩余的50%,也可工作满1年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宅后或工作满3年后一次性申请。青岛高新区推出的留学人才奖励,即对于成功申报国家级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学回国人员,分别给予重点类项目50万元、优秀类项目20万元的奖励。
此外,该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各区(市)、功能区结合实际,出台提升留学人员在青创新创业服务水平的相关措施,切实提升留学人才服务的针对性和获得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