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山东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2024年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4年7月25日
解读: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上半年,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有效落实各项政策,供需两端协同发力,物价就业总体稳定,居民收入持续增加,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初步核算,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4667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966亿元,同比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8269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增加值25442亿元,增长5.2%。
一、农业经济平稳增长,夏粮实现丰产丰收。坚定扛牢农业大省责任,持续加大农业生产支持力度,农业经济总体平稳。上半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359.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9%。夏粮生产再获丰收,夏粮面积达6036.3万亩,增长0.4%;单产450.0公斤/亩,增长1.2%;总产量达2716.5万吨,增长1.6%。蔬菜水果持续增长,蔬菜产量增长3.3%,瓜果产量增长3.8%。农畜及水产品供应稳定,家禽出栏增长15.0%,肉奶蛋产量增长2.8%,水产品产量增长4.3%。
二、工业保持较快增长,原材料行业支撑较好。聚焦聚力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生产延续平稳向好态势。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5%,其中6月份增长8.0%。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6%,制造业增长8.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7%。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6.1%;股份制企业增长9.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4.1%;私营企业增长8.3%。分行业看,原材料行业增长9.7%,增速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1.2个百分点。其中,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6%、16.2%。
三、服务业稳步恢复,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扎实开展服务业补短提升十大行动,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激发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服务业实现较快增长。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2%。1-5月,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8.0%。32个行业大类中,27个实现同比增长,增长面达84.4%。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1.9%、10.3%、17.4%和15.3%。
四、市场销售保持增长,线上消费增势较好。扎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扩内需促消费政策落实落细,消费升级需求加快释放,消费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796.3亿元,同比增长5.5%。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2%。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增长9.9%;商品零售增长4.9%。全省限额以上网上零售额增长21.4%。
五、投资延续平稳增势,制造业投资较快增长。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平稳增长。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6.5%,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5.2%,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3%。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5%,制造业投资增长14.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1.5%。其中,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1.0%、19.2%和19.3%。
六、外贸运行总体平稳,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坚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展发展空间,出台系列务实举措,稳规模、优结构,有效稳住外贸基本盘。上半年,货物进出口总值1.62万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出口9954.3亿元,增长9.1%;进口6236.7亿元,下降2.6%。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3.9%,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5.3%。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7.1%,占进出口总值的75.4%。对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5.6%,占进出口总值的57.7%。机电产品出口增长8.3%,占出口总值的46.3%。
七、居民消费价格总体平稳,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下降。持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强化产品价格监管,市场供给充裕,价格总体平稳。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持平。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1.5%,衣着价格上涨0.1%,居住价格同比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2%,交通通信价格下降0.5%,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4%,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4%,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4.5%。
上半年,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0%,购进价格下降1.7%。
八、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居民收入继续增长。始终坚持在经济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就业、促就业一揽子政策持续发挥效应,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7.3万人。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64元,同比名义增长5.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31元,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63元,增长6.4%。
总的看,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呈现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统筹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