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浴场放烟花爆竹被罚 青岛公安曝光多起违规燃放烟花案例
为持续巩固青岛市烟花爆竹禁燃管控成果,共同维护和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提升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青岛市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力度,曝光一批涉烟花爆竹案例。
6月20日,于某某在黄岛区某小区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术开发区分局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规定,决定给予于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24日,公安崂山分局查获王某某、刘某、葛某某、张某某、戴某某5人在石老人海水浴场内违规燃放焰花爆竹。公安崂山分局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等5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24日,胶州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在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某处民房内,抓获违法行为人孙某某,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90箱。经审查,孙某某于2023年底通过网络平台联系某网友,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资质及相关许可证件情况下,自2024年5月中旬以来,先后两次购买并储存烟花爆竹,价值人民币3.7万余元,后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非法销售,涉案金额达1.3万余元。当日,胶州市局依法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顺线查获非法购买烟花爆竹的刘某、王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胶州市公安局给予刘某、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6月25日,张某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公安市南分局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26日,因王某在市北区镇江路违规燃放了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公安市北分局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决定给予王某罚款的行政处罚。(张晓鹏 青岛报道 通讯员 青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