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热点”“带节奏”“博眼球”?青岛警方依法打击网络谣言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4日讯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青岛崂山警方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将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继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
案例一:
5月下旬,曹某因与前妻代某感情不和,婚姻破裂,心怀恨意,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作品、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多次侮辱代某,对代某名誉及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崂山公安分局依法对曹某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案例二:
5月中旬,周某因与余某有经济纠纷,发生矛盾,为泄私愤,在社区微信群内多次辱骂并威胁余某,对余某生活造成极大困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崂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姜某给予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案例三:
5月中旬,陈某为博取网民眼球,在网上下载图片并编造某小区有人跳楼的假消息,发布至自己经营的抖音账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崂山公安分局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6月初,姜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于是恶意剪辑出本地某居民楼起火的视频至自媒体账号,严重扰乱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崂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姜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市民、网友不造谣、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韩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