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杀手”,青岛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警惕臭氧危害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3日讯 夏至已过,气温一天天显著升高,日照充足,晴朗的天气也越来越多,除了防晒、防蚊虫外,还有一个看不见的“杀手”正悄悄威胁着市民健康,那就是臭氧(O₃)。近日,青岛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距离地面30公里左右的高层大气中的O₃,能有效阻挡紫外线,是“地球卫士”,保护着我们的健康。但是,O₃在近地面,如0到100米能和人们接触时,作为一种强氧化剂,则变成了危害市民的“健康杀手”。所以也就有了“在天是佛,近地成魔”的双层身份!
臭氧是阳光照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从而引发光化学反应产生的。在常温常压下无色,当浓度达到15%时,呈淡蓝色。因其具有强氧化性,在空气中极不稳定,常温常压下可生成氧气臭氧在低浓度下无味,高浓度下呈强烈的腥臭味。
近年我国对大气PM2.5防控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是臭氧污染的问题逐渐显露端倪,呈逐年攀升趋势。臭氧污染与PM2.5污染的最大区别在于,即使天空晴朗、风和日丽的天气也有可能隐藏着臭氧污染,真的是“看不见,摸不着”。
臭氧对人体健康危害主要是强烈的刺激眼睛、呼吸道,造成肺功能改变,引起气道反应、气道炎症增加和哮喘加重等。科学研究表明,臭氧浓度高于0.20mg/m³时,短时间(1到3小时)的户外剧烈运动会增加呼吸系统症状和肺功能下降风险;臭氧浓度为0.15到0.20mg/m³时,即使是一般的户外活动, 4到8小时暴露也会增加相关健康损坏的风险。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6)规定1小时平均臭氧限值标准0.16mg/m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得区域)、0.20mg/m³(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市疾控中心专家李丹丹介绍,室外臭氧的主要来源市燃煤、机动车尾气、石油化工等排放出的一次性污染物,比如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他们是臭氧的前体物质,经紫外线的照射,会生成臭氧,这就是大家经常听到的“二次光化学反应”。
室内臭氧除受室外臭氧浓度的影响外,最大的来源是与可产生臭氧的仪器设备有关。日常生活中,住宅、办公室等室内活动场所,电影放映机、电视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负离子发生器、家庭臭氧消毒器、采用静电除尘原理的空气净化器或新风系统等,它们会通过电离、光化学或紫外线照射等方式产生一定量的臭氧。由于我们大部时间在室内度过,因此更应该注意室内臭氧的危害。
该如何避免臭氧的危害呢?李丹丹介绍,随着夏季来临,市民应科学合理安排出行并做好个人防护。因夏季日照更有利于臭氧的形成,一天当中,午后臭氧浓度达到峰值,且较高浓度持续1到2小时。如需室外活动,应尽量避免中午12点到下午4点外出。外出时可以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避免臭氧的健康危害,比如佩戴口罩、长袖衣裤、戴帽子等。研究显示,含有活性炭夹层的口罩对臭氧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室内如有使用产生臭氧的仪器设备,注意室内有效通风。市民平时应重视体育锻炼,提高自身身体素质,增强免疫力,可一定程度上减轻臭氧对上呼吸道的损伤。(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