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施,青岛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公安部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为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出行,公安部制定出台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内容涵盖电子证照应用、简化办牌办证手续、优化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等方面。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数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4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3.4亿辆,驾驶人的总数量达到5.3亿人。面对新要求、新期待,公安部不断深化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努力为群众企业节约办事成本、提供服务质效。
本次出台的新措施进一步深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在北京、上海、青岛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行驶证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据了解,电子行驶证有三个特点:一是便利应用。试点城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直接申领电子行驶证;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群众办理车辆登记、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可以应用电子行驶证,同时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电子行驶证,其目的主要是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拓展电子行驶证在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等场景方面的应用,更好支持保障“高效办成一件事”。二是实时更新。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便利在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场景使用。三是安全可靠。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验证比对,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行驶证真实有效,便于在二手车交易等场景采信应用,并采用动态二维码、数据脱敏、数据加密、实人认证等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据介绍,为确保应用效果,60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行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下一步,公安部将按照“试点先行、加快推广”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扩大应用场景,2024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广电子行驶证。
在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方面,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试点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方便群众办牌办证,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便捷化的交管服务。
在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方面,推广城市路口慢行一体化设计,提升非机动车通行的连续性、舒适性和安全性,改善非机动车出行体验。具备条件的路口,推广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便利非机动车安全快捷通过。
在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方面,推行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服务,推出“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通过数字赋能,为群众企业提供更精准、更便捷、更智慧的网上交管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体验。
8项新措施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行驶证电子化、快递上门服务先行试点。新措施实施后,预计将惠及上亿群众,减少办事成本约30亿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