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丁树更做客民生在线:今年全市建筹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树更做客民生在线,回应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
今年全市建筹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1日讯 今天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树更做客民生在线,围绕“住房保障”主题与网友交流互动。
丁树更介绍,一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牢牢抓紧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将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逐步搭建起立体化、多维度、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今年,我们计划发放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1万户,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6000套,助力群众住房条件持续改善。
我市首批两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均已开工
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一项重大改革。网谈中,有网友提问配售型保障房是否等于经济适用住房?对此,丁树更介绍,我市已于2014年停止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2023年9月以来,我市正按照国家部署,加快发展用于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重点针对住房、收入“双困”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房源实施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在保障对象、封闭管理方面与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不同。据了解,目前我市首批两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均已开工,可建设房源3600余套,预计2027年建成。
还有网友询问经济适用住房能否能以小换大?对此,丁树更表示,自2021年起,我市施行了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可通过提前补缴土地收益价款的方式,取得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将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并通过处置小房,购买大房等方式,改善住房条件。
“单身人员申请公租房是否有年龄限制?”针对这一问题,丁树更透露,公租房主要面向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号)规定,公租房具体条件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发布。目前我市单身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年满35周岁。
多条城市道路建设迎来新进展
城市道路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的生命线,也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因此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网谈中,网友对我市多个道路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展情况进行提问。
关于温州路隧道项目的最新进展,丁树更透露,温州路隧道正在开展方案研究等前期工作,待方案稳定后按程序进入规划公示阶段,计划尽快启动建设。还有网友关心遵义路打通工程,据了解,遵义路在李沧区范围内为西起安顺路,东至景平路,全长约3.8公里,仅剩余规划七号线至重庆路段(约880米)未贯通,该段道路位于东南渠老村和园艺场范围内。目前,该道路已完成前立项、规划选址等前期手续办理及招投标工作,集体土地上拆迁已完成,正在进行沿线清表施工,同步推进剩余国有地征迁及高压电力迁改等工作,计划2025年上半年建成通车。
“劲松四路过滁州路路段何时打通?”据丁树更介绍,劲松四路打通工程已立项,正在办理道路建设用地征收相关工作。此外,合肥路(青银高速-松岭路)市政配套工程也迎来新进展——该项目红线范围内未拆除房屋正在推进土地置换工作,完成后即对房屋进行拆除;下穿青银高速节点正在进行桩基施工,项目计划于年底前实现通车。(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王冰洁)
“民生在线”下期预告
网谈单位:市医保局
网谈时间:5月23日(周四)下午2: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