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新追访】道路坑洞致轮毂报废 上合示范区管委:赔偿还需咨询交通部门
青岛新闻网5月13日讯 “我的摩托车后轮廓和前后轮胎全都报废了,没有造成摔车已经很幸运了,现在有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和事发视频,相关部门半个月了都不给我赔。”5月10日,网友陈先生通过0532-82870000向青岛新闻网反映了自己遇到的烦心事,随后记者与陈先生取得了联系。
路遇险情 没有摔车已是幸运
4月24日9时44分左右,陈先生在胶州市渭河路与上合大道路口东侧时发生险情,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的他,被路面的一处大坑颠了起来,稳住车身将摩托车停在路边后发现,后轮毂和前后轮胎出现损坏,便第一时间报了警。“当时我时速60并未超速,且在右侧车道正常行驶,大坑出现前并无警示标识,真的差点就摔车了。”
通过陈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和警方出具的交通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可以看到,险情发生过程只有短短的10秒钟,随即陈先生就将车停在了路边。大约五分钟后,陈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写道,二轮摩托车与路面坑洞相撞,致使车辆后轮轮胎、轮毂损坏。
陷入僵局 无法明确责任范围
有交警出具的交通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再加上事情发生时的视频,陈先生本以为赔偿的事情不会太费周折,但没想到光找到负责维护道路的具体部门就花费了三天的时间。“给12345反映后,城阳和胶州的交通运输局说不归他们负责,最后通过一个招标书上的财务电话,才和上合示范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二部取得了联系,都是我主动联系他们。”陈先生说道。“现在就是推诿,工作人员也承认路面的确有坑洞,但只愿意赔偿一半,他们认为我也一半责任。”
陈先生提供的车辆维修结算单显示,定损、维修、车辆救援花费306元,更换轮胎和后轮毂花费2344元,合计是2650元。陈先生认为自己车辆受损无法行驶,完全是路面坑洞导致的,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能进行全额赔偿。
无奈的陈先生只能咨询交警部门,但由于是单方事故,不能给坑洞定责,交警只能出具交通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无法划定责任范围,事情就此陷入了僵局。
事实清楚 半个月了赔偿还没下文
5月10日,记者与上合示范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二部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透露事故地点道路的确存在坑洞,目前已安排施工人员进行了修复。“道路确实存在坑洞,是大车驶过后导致,已经修复完成了。”
对于陈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工作人员也咨询了交警部门,认为车主陈先生也存在过错,因此只愿赔偿一半费用。当记者询问出现此类情况处理依据是什么时,工作人员表示需咨询相关交通部门,并承诺会继续与对方协商赔偿方案,直到陈先生满意为止。
5月13日,记者再次致电上合示范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二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是第一次遇到类似情况,还需要时间与交通部门了解情况,随后才能给出答复,事情又一次陷入了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