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码标价、乱收停车费……青岛再曝8起“五一”假期消费典型案例
青岛新闻网5月5日讯(记者 郑舒恺)5月4日上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公开发布“五一”假期6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情况通报。昨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五一”假期市场监管领域查办案件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五一”假期以来,通过对市场监管领域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市旅游消费市场整体保持平稳,绝大多数经营业户都能够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节日期间良好的市场环境。但通过执法检查,仍发现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我市旅游消费市场形象,为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第二批集中查办的8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 市南区小马奔腾甜品奶茶店涉嫌安排无健康证员工制售奶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市南区欣金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酒水、饮料涉嫌未明码标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
3.市北区青岛华信瑞通创新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北岭山森林公园附近停车场,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停车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
4.市北区新凤强源商品经营部涉嫌未经授权在其门头招牌使用“青岛啤酒”注册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
5.李沧区佳和兴水产批发部涉嫌销售过度捆绑的“皮筋螃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6.李沧区润翠轩食品店涉嫌无经营许可制售面条、饺子等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7.崂山区麦岛家园海鲜市场鑫海隆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海产品涉嫌未明码标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
8.崂山区广德福餐饮店涉嫌未按食品安全要求存放食材原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对上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均已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五一”假期进入返程高峰,也是购物消费的高峰,广大市民游客购物时应科学理性消费,做好自身权益保护,注意购物时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广大经营者共同呵护,希望广大经营者珍惜自身信誉,切实做到诚实守信经营,同时要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我市旅游市场良好形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不断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严厉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