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份!胶州法院向离婚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你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你们在离婚后要继续承担父母责任,关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4月16日下午,胶州法院民一庭在一起离婚案件调解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青岛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在该起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张某与王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后因生活琐事等原因,双方争吵不断,张某遂向胶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由自己抚养儿子,由王某承担抚养费。调解过程中,二人均认为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同意离婚,但均要求孩子由己方抚养,调解陷入了僵局。在双方的争执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的争议表面上看是抚养权的问题,但实质是父母双方都过多考虑了自己的想法,忽略了孩子的心理需求。承办法官当庭对张某和王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和权利,并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角度,向案件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最终,促使张某与王某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承诺离婚后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携手做好合作父母,让孩子享受完整亲情,保障其健康成长。
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的是家长里短,护的却是国之未来。下一步,胶州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按照最高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不断加强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进一步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朱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