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公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规划方案
青岛新闻网4月4日讯(记者 陈志伟)4月3日,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在即墨政务网发布《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规划方案公示通告》,对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社会公示。通告显示,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青岛京青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规划路以东、泊子村以西,
,建设用地面积131068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29535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计算值42392平方米。
通告全文如下:
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规划方案公示通告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区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乡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青岛京青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3、建设地点: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规划路以东、泊子村以西
4、设计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规划主要经济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131068平方米
一期总建筑面积:29535平方米
一期总建筑面积计算值:42392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401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42258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34平方米
建筑密度:12.83%
建筑容积率:0.32
绿地率:10.95%
停车位:地上车位70个
以最终审批的规划方案为准
二、公示方式:
1、即墨区自然资源局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
2、项目建设现场: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规划路以东、泊子村以西
三、公告时间:
2024年4月3日-4月4日
四,反馈方式:
联系人: 陈工 电话:0532-58551595 邮箱:jmzrzyjgck@qd.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