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违法垂钓、捕鱼碍航要不得,青岛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0日讯 今天,青岛海事局联合青岛市公安局港航分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来到小港码头向海上垂钓从业人员开展禁钓区政策宣传,随后驾驶执法船艇在青岛主航道、内锚地、前海锚地等禁钓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违法垂钓、捕鱼碍航、非法布设渔网等行为。
执法人员开展联合巡航
上午9点30分,联合执法队伍从中港海事码头集合出发,对青岛港主航道、内锚地、前海锚地开展拉网式巡查。执法人员利用甚高频呼叫、警笛警示、喇叭喊话等多种方式,提醒渔船及游艇禁止在主航道内垂钓、捕鱼,当日共提醒捕鱼、垂钓船艇7艘次。
执法人员在小港码头向海钓从业人员宣传禁钓区政策
《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港区海域、禁航区、通航密集区、航路、航道、锚地等区域内,从事养殖、捕捞和垂钓活动。近年来,每当渔汛季节,众多海钓船艇游弋在青岛近海海域进行垂钓,但很多海钓船艇不按规定航行,长时间侵占商船航道、航路、锚地和通航密集区,而且有些船艇未正规登记、未经检验、不遵守进出港报告制、不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超员载客、在恶劣气象海况下冒险开航以及冒险夜航,给自身和其他船舶的航行安全造成隐患。
为切实保护人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海上通航秩序,3月9日,青岛海事局(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发布了《关于禁止在青岛部分海域开展海钓活动的通告》,将青岛各港区海域、航路、航道、锚地、船舶通航密集区进行告知,提醒广大海钓从业者和爱好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提醒渔船遵守交通安全
据悉,2023年12月,青岛海事局牵头市海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组建了青岛港通航环境联合整治工作专班,建立了“联合执法、联合调查、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在此机制下,专班对渔船碍航、钓鱼船艇非法海钓等开展严格治理。此次公布禁钓区,力争从源头上制止航道、锚地、船舶通航密集区内乱垂钓、乱捕鱼现象。从3月9日起,对发现在禁止区域进行海钓的行为,交通、海洋渔业、海警、公安、海事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一步,青岛海事局将会同各区(市)、其他涉海管理部门,积极发挥多部门联合专班合作效能,加强常态化巡航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处置侵占禁止海钓海域开展海钓的行为,全力保障青岛海域交通安全,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通讯员 王艺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