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青岛新闻网1月28日讯(记者 韩彤彤)日前,青岛大学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成为山东省属高校唯一入选单位。
据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 4号)要求,在各地各高校申报、专家论证、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研究确定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其中政法类11个,非政法类40个。
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是国家推进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基地建设设置一年培育期。基地建设高校和共建实务部门聚焦人才培养,深化协同育人,加快培养高素质、即战型涉外法治人才。青岛大学将以“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为总体建设方向,协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等共同建设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基地。
近年来,青岛大学始终结合自身学科特色与区位优势,遵循涉外法治人才的发展规律,坚持“高起点、高规格、高条件、高发展”的建设思路,深入对标涉外法治人才建设标准,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以交叉式课程建设作为前提条件,以融合型培养机制作为实施路径,以高水平师资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构建了“以学生为中心、法律与外语并行,政府、高校(院所)、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三方携手,课程、竞赛、实训、实践、社会服务协同融合的”“一核两翼,三方驱动,五位一体”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青大模式。此次获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是对学校办学水平以及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极大肯定。
青岛大学发挥综合大学优势,专门成立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工作委员会,聚焦“人员培训、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国际合作”四大领域,积极推动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建设。依托青岛大学法学学科,汇聚境内外法学教育、法律服务、涉外商协会等领域的高端资源,于2022年7月30日成立了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开展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查明,开办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国际贸易企业合规专题培训班,举办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法律实践与区域国际法的发展法治论坛等,被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确立为“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逐渐成为涉外法治领域、“一带一路”法律智库的重要平台。
青岛大学将以此为动力,继续加强与行业单位的深度协同,积极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多元一体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新模式,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