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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区发布公办小学转学平台开放公告

2024-01-24 09:51    青岛日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4日讯 《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平台开放公告》(以下称《公告》)23日发布,有需求的市民可于2024年1月24日(周三)上午9:00至1月31日(周三)下午5:00在“爱山东”App进入“李沧区公办小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公告中介绍,近年来,申请转至李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断增加,李沧区学位供给持续紧张。多所学校及部分年级已无空余学位,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将综合考虑学校办学规模、空余学位等因素统筹调配安置。

进行申请后,2024年2月22日(周四)上午9:00至下午5:00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

附: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具有全国学籍号且目前在校正常就读的2-5年级学生:

一、在青岛市内三区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因户口和房产同时变更至李沧区,或已在李沧区内就读但户口和房产发生跨学区片迁移的。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李沧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在青岛市内三区以外就读的学生

(一)李沧户籍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在李沧辖区内100%产权,房产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产权证;

3.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学生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2.学生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3.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学生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备案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4.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

B.营业执照:由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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