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法院公开宣判船舶碰撞引发的重大责任事故案
2024-01-08 17:35 青岛新闻网
青岛新闻网1月8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青岛海事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马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马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该案系青岛海事法院试点管辖的首例海事刑事案件,也是首例因船舶碰撞导致财产损失追究船长刑事责任的案件。“义海”轮与“交响乐”轮碰撞事故引发的海事民事、行政、刑事系列案件顺利审理,标志着青岛海事法院海事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为维护海上航运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与保障。
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百余人旁听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