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山东出台人事考试考点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人事考试考务组织管理水平,推进考点考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实施,近日,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主考、副主考、监考人员、系统管理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工作纪律等具体要求,创新形成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办法》是在总结人事考试考务管理经验、遵守各项人事考试制度要求基础上,吸收采纳各有关部门、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意见后,进一步突出重点和创新点,逐章逐条修改完善形成。《办法》共分总则、人员选派、工作职责及任务、工作纪律、责任追究、表扬激励、附则等七章。根据《办法》要求,考务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人事考试相关政策法规、考场规则、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和考务操作要求,按要求完成各项考务组织实施任务,严格遵守试卷管理规定、相关工作纪律,对考试涉密事项承担保密责任。对于泄露考试相关秘密、参与串通作弊等情形的,根据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年度考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工作积极、表现优秀的考点及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给予通报表扬。
《办法》的发布实施,对规范我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和表扬激励等,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各类考试风险,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促进我省人事考试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