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实施加装电梯3285部!青岛发文,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正负面清单制度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5日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社会公众关注的民生工程。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正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市场行为,形成居民与企业间的良性互选机制,为居民选择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提供有益引导。
《通知》提到,各区(市)梳理本辖区已交付使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集中公布组织实施数量前5名的实施主体名单,作为正面清单。正面清单内容应至少包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实施主体的名称、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辖区范围内承揽的已交付使用加装电梯项目数量,各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示的信息。
与此同时,还会设置负面清单,其中提到,各区(市)结合日常工作以及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居民反映情况,对经查实的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加装电梯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生的未按规定协助居民开展征求意见和表决、违反各项报建程序、无故拖延项目进展、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集中公布相关实施主体名单,作为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容应至少包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实施主体的名称、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入负面清单的不良行为基本情况等,各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示的信息。
观海新闻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累计组织实施加装电梯3285部,已交付使用1892部。今年1-10月新增交付758部,在全国排名第七。为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夯实加装电梯组织实施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充分结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作为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体系的完善补充。《通知》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控、凝聚各方合力、提升工作效能、强化工作保障5个方面提出了21条工作措施,助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顺利推进。(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