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会系统“宪法宣传周”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月活动启动
青岛新闻网12月4日讯(记者 宋波鸿 通讯员 王春晖)今日上午,青岛市总工会在城阳区城阳街道城阳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培训中心举办全市工会系统“宪法宣传周”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市总工会副局级领导干部黄德华,城阳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兵世,城阳街道人大工作处主任、街道总工会主席王泽旭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来自青岛城阳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升明阳家政服务公司等200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启动仪式。
出席启动仪式的领导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民法典》《工会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汇编》等普法资料,城阳民生商贸城物业公司职员袁晓梦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进行发言,城阳区总工会作为区市工会代表进行表态发言。黄德华就贯彻落实“宪法宣传周”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月活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启动仪式结束后,“山东省职工信得过律师”、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杰围绕《民法典》进行普法培训,为广大职工进行答疑解惑。
启动仪式上,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现场赠送200个普法手提袋及1000份《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并通过齐鲁工惠APP、青岛市总工会微信视频号、蓝睛、智慧青岛等网络平台进行同步直播,6万余名职工在线观看。
据了解,为庆祝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市总工会将12月1日-20日确定为全市工会系统宪法宣传周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月,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线上通过齐鲁工惠APP、“学习强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专题宣传;线下通过市、区市、镇街三级工会法律服务实体化机构、区域共享职工之家、“青岛·惠工家”等工会阵地进行重点宣传;发动职工信得过律师开展公益宣传。市总工会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职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劳动领域蔚然成风。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相结合,与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司法行政、人社部门和律师协会、企业代表组织等有关方面的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劳动用工法治体检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广大职工提供精准专业的公益法律服务,提升职工群众法治意识,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升工会工作者运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工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