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岛追访】打零工受伤该怎么办?青岛一临时工手指惨被砸断却遭公司“拉黑”律师回应!
【青岛新闻网独家】
(记者郑舒恺)
“手指在装修那会儿被钢筋砸断后,自己垫付了两万五千元左右的医药费,然而公司却联系不上了……”
近日,网友张帅(化名)在青青岛论坛发帖称,自己在今年7月给某装修公司干活时,受到了严重的工伤,手指惨被砸断。可在受伤之后,装修公司却并未按照先前承诺全额赔付医药费,到后期甚至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张帅是否能成功维权?若当此类现象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又该怎么做?对此,记者请到了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刘萍律师,由她对本次事件做详细解读。
当事男子:别的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对方兑现承诺
今年7月,张帅以临时工的身份顺利进入青岛市某装修公司担任装修工人。可在入职后不久的7月底,张帅却在砸烟道的过程中不慎砸断了手指。事发后,张帅被紧急送医并进行了手术治疗,直至半月后才得以出院。出院时,张帅的手指被打上了3根长钢钉,表面的皮肤组织几乎损坏,每天必须要将纱布层层包裹才能恢复。
“虽然自己是临时工,但进入公司时负责人也向我许下了口头承诺,说出了事会全额赔款。”张帅说道,“7月底那次受伤以后,负责人给了我5000元做第一期的治疗费。那时我还没想那么多,觉得对方肯定是信守承诺的。结果没两天,就再联系不上了。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也不接……”
“我现在就只想把属于我的医疗费拿回来,别的我什么都不要。”张帅无奈的向记者表示。
律师:临时工追款同样受法律保护且证据也很关键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刘萍律师。在她看来,尽管临时工的身份不符合工伤保险的待遇条件,但在追款方面仍可享受法律保护。
“临时工因为性质相对特殊,与单位仅仅是短期的雇佣关系,属于劳务关系的范畴,不符合工伤保险的待遇条件。”刘律师介绍称,“但这并不代表临时工受了工伤就无处申诉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篇就是临时工维权申诉、主张损害赔偿的最佳根据。”
“结合《民法典》1192条以及《最高法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解释相关规定》,对于一般性的伤害,临时工可以主张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务工费、护理费、疗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包括后续治疗的一系列费用,都是能包括在内的费用。当然,上述条件的前提均建立在是正常、合理的费用支出。”
而当记者问到临时工该如何避免此类现象发生时,刘律师答道:“在上岗前,临时工一定要尽可能地和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协商,签订一份关于工伤处理办法的书面协议。白纸黑字的书面协议立在那儿,用不着则罢;一旦发生危险情况,这会是一根救命稻草。”
“法律永远不会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如果在提供劳务期间受伤的话,包括与相关负责人的对话、公司给出的口头承诺、干活期间的证明等日常收集的一切证据,同样也非常关键。这会是自己在劳动仲裁或申诉时最有力的凭据。”
目前据记者了解,张帅已与用人单位私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