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济宁外,山东全省首套房贷利率执行4.0%,二套房执行4.4%
10月27日,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数说山东看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精准有力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用,引导降低贷款利率水平;落实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降低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推动有序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维护好存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
(发布会现场)
据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王京辉介绍,在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下,今年以来,1年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累计下降20个、10个基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降后,人民银行山东分行及时推动其向贷款端传导,引导全省贷款利率水平下行。1-9月份,全省新发放各项贷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4.16%、4.19%,同比分别下降0.19个百分点和0.22个百分点,处于历史最低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在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后,人民银行山东分行指导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确定了山东省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目前,全省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加点幅度较之前下调40个基点,当前执行4.4%利率水平。全省首套房贷利率,除济宁市外其他各地市均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当前执行4.0%利率水平;济宁市符合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要求,当前执行3.85%利率水平。个人住房贷款实际利率的下行,有利于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为全面落实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立即在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山东省各地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情况的公示》,便于老百姓查询掌握关切信息,同时,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指导银行制定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方案,加快完成系统改造,以电子化批量操作方式集中调降利率,最大限度让客户少跑腿。各银行批量调降存量房贷利率工作已于9月25日至10月1日政策实施首周完成,其他需借款人提供证明材料、银行予以认定的情况,也将在月底前完成。
据王京辉介绍,老百姓普遍反映,存量房贷利率的降低减少了利息负担,增加了投资和消费的信心和能力。此项政策已惠及全省380万笔、1.59万亿元住房贷款,将显著降低借款人在贷款期内的利息支出,据测算,在贷款期内可为借款人节约利息支出约1450亿元。预计政策效应会持续显现,助力实体经济持续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