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杂谈㊲|触目惊心!2岁女童小区内遭烈犬撕咬,狗和主人必须尽快绳之以法!
“犬咬伤,右肾破裂伴有血肿形成,腹腔积液,胸背部等多处肤裂伤……”只是看到这些文字,都能感受到被咬幼童的痛苦与绝望。看到画面,更是触目惊心。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有大型犬撕咬幼童致其皮肤受伤及肾破裂伤。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并出现诸多猜测。该事件及其关联事件也一直挂在热搜榜上。
当地警方已经发出通报,称被咬幼童已完成伤口清创,生命体征平稳,这也让小编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警方还称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人民网评”连发六问:恶犬是谁家的?物业是否该承担责任?涉事犬只是否属于在市区内禁养犬只之列?狗主人是否尽到应尽责任?恶犬伤人后该受到怎样的处理?不顾危险前去施救的人是谁?
相信警方及相关部门会彻查此事,并依法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处置,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文明养犬,一直有社会倡导,更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按《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后,依法承担责任。
该事件中,狗主人未系犬绳,放自家狗在小区内“乱跑”,就连自己也未在自家狗的身边看管。据涉事小区的物业称,平时也在提醒业主遛狗要牵绳,但有些业主就是不听。
事件发生后,当地街道办动员了数百人寻找咬人黑狗。截至目前,也仍未有报道称狗主人去往医院探望被伤害人或去警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何即便有法律条文、管理条例的明文规定,因未系犬绳而引起的犬类伤人事件仍层出不穷?
究其原因,还是在于许多养狗的人抱有侥幸心理,并对自家狗有着“充分”的“信任”,他们认为,自己养的狗性格温顺,不会咬自己,更不会咬别人,甚至会把过错抛给受害者:“谁让他们来招惹我家狗狗的!”
也有一些狗主人,会认为系犬绳是对狗狗天性的束缚,不利于狗狗的“身心健康”。
可是,为了自家狗狗的“自由”,就可以威胁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吗?
社会从未否认市民养狗的正当性,也从未污名化动物伴侣存在的意义。一直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养狗人不系犬绳、“散养”狗狗的借口。
养狗人作为狗的第一负责人,当然有权利在能力范围之内让自家狗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城市管理条例规定,在规定区域、恰当场所用合法文明的方式遛狗,与其他市民保持合适距离,并及时提醒想要逗狗的陌生人。
“@人民日报”梳理了文明养犬的要点,请养犬的市民朋友注意查收。
据最新消息,被伤幼童已转到华西医院进行治疗。
希望被伤幼童可以早日康复,也希望当地警方能够尽快查明原由,并向社会公布情况。
文:张万琦
图源:@人民日报,@人民网评,@央广网,@九派新闻,中国政府网,新浪微博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