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住房租赁!青岛市住建局发布最新风险提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最新的《住房租赁风险提示》称,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接到多起投诉,主要反映承租人寻求短租但与住房租赁企业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后因中途退房致使租赁双方产生矛盾纠纷。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防范租赁风险,现向广大市民提示如下:
一、谨慎选择租赁企业。有租赁需求的市民及时到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看企业投诉纠纷情况,认真选取经营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企业。
二、审慎签订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民事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合理确定租赁期限,务必签订与自身租赁期限一致的住房租赁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约定要清晰。
三、警惕业务人员口头承诺。牢记口头承诺要留证,切勿轻信业务人员作出的签订长期合同可短租(随时退房不收取任何违约金)的承诺,租赁各方作出的口头承诺都应写进书面合同或补充协议。
四、慎重缴纳租房定金。特别提醒,承租人缴纳租房定金等相关费用前,务必提前索要并查看企业租赁合同文本,确认住房租赁收费项目和明细等与双方协商一致,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五、提升依法维权能力。因住房租赁企业不履行合同约定引发的民事纠纷,受损群众可依据《民事诉讼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积极借助调解、诉讼、仲裁等渠道依法维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