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8分钟拿到事故认定书!10月1日起,青岛实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
今年6月1日起,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新措施,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作为其中一项便民新举措,不但能减少群众在事故现场停留时间,缓解交通拥堵,还能降低二次事故概率,让群众出行体验更加安心、舒畅。青岛市作为第二批“视频快处”的试点城市,10月1日起,在青岛市的部分区市可实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并将逐步在全市其他区市推广。
9月21日,市南交警指挥中心民警远程指导驾驶员处置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据公安交警部门介绍,10月1日起,7时-19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区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在“交管12123”的事故处理业务板块中和“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的出行服务板块中使用“视频快处”功能。借助视频实现“线上见面”并进行实时远程处理。通过建立视频连线,主动引导当事人做好安全防护、展示事故现场、指导取证,信息采集由接警岗远程完成,系统自动核验人、车、保险信息,民警核对交通事故事实后,完成责任认定,当事人会收到短信并推送电子责任认定书。简化了当事人事故处理操作,实现轻微事故的快速处理和快速撤离,让事故处理更加便利高效。
青岛交警支队事故处民警介绍,使用“视频快处”只需点击相关功能模块,进行视频报警,无需提交上传证明材料。最快5分钟完成信息采集,8分钟拿到事故认定书,实现定损、理赔一键流转衔接。在完成信息采集后,当事人可立即撤离,快速恢复事故现场秩序,有效避免因撤除不及时导致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
青岛交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使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视频快处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3车以下的“人无伤、车能动”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存在无证、酒驾、逃逸等违法行为,车辆有交强险且状态正常;当事人手机开启“交管12123”App使用摄像头及麦克风的权限,支持视频对话。当事人在使用“事故视频快处”前,要先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事故车后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做好现场安全警示,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完成视频快处后,立刻撤离现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大众网记者 毛道光 高荣大 青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