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孩子还酒驾?这些家长“心真大”!
青岛新闻网9月20日讯(记者 张晓楠 通讯员 刘瑞琼 王奥蕾)酒驾醉驾是十分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车还带着孩子,不仅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更是将孩子的生命置于险地。近期,城阳交警在夜查过程中遇到了酒后开车载娃的家长。
夫妻吵架借酒消愁,带娃赌气醉驾被查
9月18日晚,巡逻中队在宁城路开展夜查行动。22时20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白色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酒精快检仪也发出报警。于是民警让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经现场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显示结果为1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后得知,驾驶员袁某某,当晚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了争吵,于是带着自己的女儿,约朋友到饭店吃饭聊天,期间自己喝了点啤酒。饭后便开车载女儿与朋友回家,结果半路被执勤民警查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待袁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喝了一瓶“果味饮料”?达到酒驾标准
9月18日22时30分,城阳中队在春阳路与荟城路路口进行夜查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靠近夜查点过程中,忽然刹车,随后一直走走停停,犹豫不决,形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察觉到异常,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随后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吸检测,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进一步了解,驾驶员崔某某在等待孩子上兴趣班的过程中,因感觉近期工作压力较大,就在等待过程中喝了一杯水果鸡尾酒。崔某某认为果酒度数不高,味道像饮料,自己喝完也没当回事。孩子课程结束就驾车回家。谁料遇到交警夜查被当场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崔某某进行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城阳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言行举止都会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习惯。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不应该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