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交站点设置规范》发布,8月20日开始实施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青岛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青岛市地方标准《公交站点设置规范》(DB3702/T 21-2023)经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2023年8月20日开始实施。在《公交站点设置规范》中,大量智能化和便民化的取向得到了体现,有助于提升公交站点服务能力和设施便捷性。
推动城市客运智能化是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环节,公交站点规范化设置是城市客运智能化、公交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基础工作。自2021年10月开始,市交通运输局、市运输中心积极调研青岛公交站点发展现状,多次走访企业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借鉴北京、深圳等多地先进做法,参考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经反复咨询论证、专家评审及社会征求意见后发布。
该地方标准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提出、青岛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具体组织编制,规定了公交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等公交站点的设置原则和标准,并对休息室、无障碍设施、公交电子站牌及候车亭等配套便民设施提出技术要求。
《规范》提出,公交枢纽站是客流集散、换乘的综合站点,枢纽站的规划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符合专业规划和地区交通组织的要求。与地区开发建设或与其他客运交通方式衔接配套建设的枢纽站,应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公交枢纽站可按到达和始发线路条数分类,2~4条线为小型公交枢纽站,5~7条为中型公交枢纽站,8条线以上为大型公交枢纽站。公交枢纽站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宜建电子信息显示系统。
关于公交站牌,《规范》提出,站牌作为候车亭的组成部分,宜与候车亭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多块站牌竖向排列,最上面站牌顶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2.2m,最下面站牌底边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4m。站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改或更换站牌;站牌出现被覆盖、破损等现象时,应及时清理、修复或更换;站牌更换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因道路施工导致公交线路临时调流,施工期超过7天的,需对发生变化的线路站点更换全线站牌。地铁车站出入口周边150m范围内的公交站点,应在公交站牌内设置地铁换乘标志。
市交通运输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用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公交行业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公交站点的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改善市民公交出行体验,助力青岛公共交通智慧绿色低碳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通讯员 邵男 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