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查获炸街车244辆 青岛交警持续严查“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
青岛新闻网7月24日讯(记者 张晓楠)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维护旅游旺季岛城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青岛交警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7月17日至23日期间,青岛交警共查处炸街车244辆。
7月17日21时许,崂山大队在王沙公路设点夜查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驶入检查点,随后执勤警力对其进行检查。经查车辆涉嫌非法改装排气系统,驾驶员丁某某表示,为了追求所谓的“声浪”便对车辆排气进行了改装。该车驾驶员丁某某因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筒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丁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7月18日15时54分许,莱西大队在苏州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绿色的小型轿车行驶时声音异常,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该车改装了排气系统。驾驶员牟某某因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筒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牟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7月20日晚21时40分许,市北大队组织警力在延安路设置查车点,一辆粉红色轿车沿延安路东向西行驶时,排气管发出刺耳轰鸣的声音。执勤民警随即上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涉嫌非法改装排气系统。经询问,驾驶员表示自己知道私自改装是违法行为,一直保持侥幸心理,没想到被查获。该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责令其恢复原状。
7月21日10时许,市南大队在兰山路执勤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伴随着排气轰鸣声从太平路驶来。随即民警将车辆拦停进行检查,发现车辆排气系统存在明显改装,原车的单边双出排气已被改为双边共四出排气。驾驶员王某某表示,觉得车辆四出排气筒很好看,便将车辆的排气系统进行了改装。驾驶人王某某因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以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对其罚款500元,责令其立即整改。
7月22日晚10时30分左右,城阳大队民警在正阳泰城路口执勤时,一辆绿色小轿车伴随着轰鸣声向路口驶来,民警上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后发现,该车非法改装了排气系统。经询问,驾驶员陈某表示自己因为觉得好看,拉风,便从网上购买配件后,在改装店对车辆进行了改装。驾驶员陈某因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筒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陈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在7月23日11时许,即墨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即墨区西元庄中心街区域晚上有涉嫌摩托车炸街行为。接到指令后,大队警力立即前往举报点进行摸排检查,21时30分在西元庄中心街锁定车辆。经现场询问,驾驶人韦某某称摩托车是自己购买的,为了拉风改装了消音器。因驾驶人韦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当场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手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7月23日22时许,胶州大队执勤交警在香港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疑似改装的小型轿车,经检查车辆驾驶人对车辆排气进行了改装。询问驾驶人刘某得知,为了开起来“有感觉”,便从网上购买了排气系统的改装件进行改装。驾驶员刘某因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筒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刘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青岛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请自觉抵制“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安全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