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办理时间缩短为15分钟,青岛交通执法创新移动式案件处理模式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24日讯 “同志,公司委托我处理这次违章,可我们班线车要准点到站,到业务窗口处理违章会耽误乘客到站啊!而且我家在外地,另找时间单独去一趟实在是不方便,有没有其他处理违章的办法?”针对高速公路行政案件外地籍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办理时间紧张、专程处理不便等问题,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问题导向,拓宽思路,主动作为,创新“移动式案件处理”模式,为高速公路客运班车、大件运输车辆等“量身定制”案件办理方式,让当事人少跑腿,现场办理时间由1小时缩短为15分钟。目前,已累计办理16起案件,节省了当事人时间和经济成本,赢得了肯定赞扬,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打造“全覆盖”移动窗口,案件处理“随时办”。围绕当事人“办事便捷”核心需求,以方便当事人为原则,创新“辖区即窗口”理念,依托信息化执法装备,根据当事人诉求,将高速公路案件处理服务窗口设置于当事人方便快捷的区域——执法区域内14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71个收费站,只要具备办案条件,都是案件处理窗口,将“当事人找办案窗口”转变为“办案窗口找当事人”。从“固定”变为“流动”,打造群众满意的便民服务平台。
前置“明白纸”沟通渠道,案件处理“一次办”。针对跨省跨市长途客运班车、大件运输车辆运行周期较长的特点,执法人员通过第一时间添加当事人微信、邮箱等方式,建立双方沟通渠道,将案件办理“明白纸”以电子方式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明白案件办案流程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确保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主动对接当事人了解办理业务的实际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服务;深化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清晰了解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整改内容以及今后应注意的事项,提高当事人遵法守法意识,打造阳光办案流程。
提供“候场式”办理服务,案件处理“即刻办”。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根据当事人需求提前“候场”,案件办理窗口随时开放。特别是针对客运班车营运路线及时间相对固定的特点,执法人员将违法案件处理窗口转移到营运班线途经的服务区或收费站,利用客运班车停靠服务区、收费站的短暂时间递交相关材料,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制作完成法律文书后,客车返程时交由当事人签收,实现案件办理提速增效。(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通讯员 梁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