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印发方案,让建筑垃圾既“减量”又“增值”
随着城市日新月异发展,建筑垃圾如何消纳成为城市发展面临的难题之一,垃圾要处理,首先源头要减量。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如今,对于我市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目标已明确——2023年底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下同)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8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700吨;2024年底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5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400吨;2025年底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市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要想让建筑垃圾“减量”,落实绿色建造方式十分关键。比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推动装配化装修设计标准化、生产部品化、施工集成化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全面推广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板、楼板。新建学校、医院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建设。
与此同时,还要落实绿色设计理念,提高设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应用,减少设计中的“错漏碰缺”和施工中的返工整改。
不仅要让建筑垃圾“减量”,更要实现“增值”,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实施方案》中提到,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就地利用进行减量化处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绿色建材和再生建材推广应用。此外,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根据场地条件,优先选用场内加工、工程回填、洼地填充、绿化用土或堆山造景等处置方式进行减量化处理,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建筑垃圾,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2025年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也同样要把“绿色”放在突出位置。比如,引导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等临建设施优先采用可周转、可拆装的装配式临时用房和标准化、可重复利用的安全防护设施;鼓励采用装配式工地围挡和拼装式场内铺装道路等等。同时,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督导施工单位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对建筑垃圾划分类别,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鼓励企业项目利用智慧工地等信息化手段,对建筑垃圾收集、存放、利用、外运等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实时统计等。
此次《实施方案》的印发,无疑将推动我市建筑垃圾“减量”“增值”,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