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交警重拳出击 严查“炸街车”交通违法行为
青岛新闻网5月26日讯(记者 张晓楠)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即墨交警持续开展“炸街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即墨交警根据辖区实际,针对“炸街车”出行规律和违法特点,灵活设置了多处机动车噪音抓拍系统,对“炸街车辆”进行识别抓拍,同时,科学部署警力,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轿车、摩托车非法改装、炸街飙车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还“静”于民、还“安”于民。
案例一
2023年5月22日晚,大队在辖区内开展“炸街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23时许,有两辆二轮摩托车沿着墨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墨城路鹤山路佳乐家路口时,因摩托车排气筒声音异常被文化路中队执勤交警现场查获。
经检查,发现两车均改装了发动机尾气声浪,民警对驾驶员王某鹏、江某林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两名驾驶员分别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拆除改装装置,恢复车辆原状。
案例二
2023年5月18日8时许,一辆鲁U0***0号红色凯迪拉克轿车沿兰岙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店子山二路路口时,因涉嫌改装排气管,被兰岙路中队执勤交警现场查获。
经核实,驾驶员崔某某承认其非法改装排气管的事实,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崔某某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拆除改装装置,恢复车辆原状。
案例三
2023年5月10日17时40分许,鹤山路中队执勤交警在鹤山路墨城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鲁FZ***2号小型轿车在路口附近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遂立即上前查看。
经核查,该车存在非法改装排气筒行为,民警对驾驶员陈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其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拆除改装装置,恢复车辆原状。
案例四
2023年5月13日16时许,鹤山路中队执勤交警在店子山二路执勤时,发现鲁U9***9小型轿车行驶过程中排气筒发出非正常声音,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驾驶员张某某承认其将排气筒进行了改装,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了非法改装的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其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拆除改装装置,恢复车辆原状。
为从车辆源头加强管理,预防非法改装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近期,大队组织民警先后深入辖区汽车销售及维修厂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挂图、面对面教育等方式,向销售、维修负责人、职工及顾客宣传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要求各汽修厂要筑牢安全防线,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形成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非法改装“炸街”、飙车,害人害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即墨交警将持续开展“炸街车”整治行动,为市民创造安宁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