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季度办理免罚案件224件,为市场主体免除罚款460余万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9日讯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升级,对扶持壮大市场主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青岛市“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好轻微免罚工作的落实落地,坚持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工作取得新成效。
免罚案件数量显著增长。今年1-3月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免罚案件224件,案件数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57%。案件数量位居前列的是胶州市市场监管局、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案件同比增长率最高的是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轻微免罚工作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进一步提升,案件数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免罚制度惠及市场监管领域越来越广。今年1-3月份,免罚案件共覆盖13个市场监管领域,为各类市场主体免除罚款金额460余万元。其中为市场主体免除罚款力度最高的是广告监管领域,免罚金额186余万元,占比40.55%;免罚案件数量占比最高的领域是食品监管领域,共98件,占比43.75%;产品质量监管、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等领域的免罚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免罚制度惠及的市场监管领域越来越广泛。
目前,市场监管轻微违法免罚事项已达108项,涉及执法领域15个,免罚总金额8540余万元,让企业充分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有温度的执法,用“小清单”放大营商环境“暖效应”。
下一步,青岛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轻微免罚工作,坚决办好这项民生实事,强化领导,突出重点,优化措施,扎实推进,持续在扩大免罚覆盖面,强化免罚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免罚案件的社会效益。深入推进“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新模式,重视对免罚后主体的指导规范和后续监管,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落实与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等紧密结合,坚持做好对免罚后主体的整改核查工作,形成免罚、整改、规范工作闭环。通过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的有效落实,为我市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周燕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