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真金白银”力促航运产业主体“增量”
“真金白银”力促航运产业主体“增量”
青岛启动奖励资金兑现申报 去年水路运输经营主体一年净增600余家
为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支持港航企业做大做强,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日前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促进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对符合第一条至第四条政策措施条件的企业(机构)实施奖励。据了解,该政策对航运上下游产业拉动效应显著。港口方面,2022年青岛港国际中转增幅达到14%,国际中转规模显著提升。以青岛港为枢纽的山东港口一体化支线年中转量突破110万标箱,同比实现21%的强劲增长。航运方面,2022年,我市水路运输经营主体一年净增600余家、占既有存量(2000家)的30%,总数达2600余家。山东港口船舶交易中心完成船舶交易鉴证190艘次,交易额近5亿元;完成船舶买卖、租赁近70艘次,实现交易额4.7亿元。
青岛是“一带一路”的双节点城市,也是山东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区位优势明显。但对标新加坡、上海等国际航运中心城市,青岛在港口航运综合服务方面的优势不明显,亟待加强。针对这一短板,我市持续发力现代航运服务业,不断改善口岸营商环境,努力适应日益变化的国际航运发展趋势。2022年,我市出台促进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及实施细则,这是我市首部支持航运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支持船舶管理、船舶交易、船舶检验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按照申报要求,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机构)已在4月3日前按照注册地向所在区(市)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报申请材料。“目前,各区(市)受理部门会同区(市)财政等部门正对申请材料开展初审,于5月9日前将初审结果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水运处处长杨德志介绍,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将复审相关申请材料。根据审核结果制定奖励资金方案,并按程序组织资金兑现,助力我市加快培育现代航运综合服务体系。
今年3月14日,为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第一批“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措施清单(共九大类55条)。其中,围绕壮港航促外贸提出了多条扶持措施: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引导港口经营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实施口岸服务收费动态管理。着力优化港航人才生态,做好港航各层次人才留青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大本科生、研究生留青实训奖励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做优青岛现代航运服务信息化支持保障平台,优化提升青岛航运指数体系,放大青岛航运指数服务功能,为青岛港航企业发展赋能。
引航工作是港口生产的关键环节,关系到港口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和船舶航行安全,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对外开放的整体形象。2022年,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的背景之下,青岛引航站共引航船舶24749艘次,涵盖了箱、油、矿、LNG和海工装备等各类船型,打破了历年的艘次数纪录,有力支撑了青岛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青岛引航站站长王武修介绍,今年,在引航服务方面还将加力提质。4月底前推出“20万吨级矿船满载主航道夜航”引航服务新举措,有效提升船舶周转效率,有效降低货主和船东在港滞期费用,预计每条20万吨级矿船满载主航道夜航可为货主节省费用约10万美元。推出“15万吨级油轮全潮时靠泊”引航服务新举措,可为15万吨级油轮靠泊创造更多时间窗口,缓解码头靠泊压力,预计全年可为4个港口泊位节省时间约82天,为货主缩短船舶在港滞期约41天。以邮轮复航为契机,组织骨干引航员通过航海模拟器等先进设备,科学论证探索大型邮轮船舶引航操纵的最优解,最大限度保证船舶安全和效率,助力邮轮产业和文化旅游市场复苏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