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断供”被起诉,平度法院暖心调解破困局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见习记者 王晓雪 通讯员 张杰 青岛报道
因收入减少导致房贷“断供”怎么办?近日,平度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借款人逾期偿还住房按揭贷款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借款人“保”住房屋,彰显了司法温度。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逾期还款,某银行起诉要求解除与李某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经查,受大环境影响,李某近两年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此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使李某身负巨额债务,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及时偿还贷款,但李某一直在努力偿还房屋贷款。李某表示,借款合同所涉房屋首付为其全家倾尽积蓄所付,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一直按合同约定还款,后尽管经济状况困难仍尽力还贷,因此希望能够继续履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继续筹措资金偿还了部分积欠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
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但住房是民生大事,对于这类案件不能一判了之,要兼顾社会效果。考虑到李某逾期还贷具有客观原因且具有强烈的履约意愿,办案法官在充分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某银行与李某进行调解。经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某银行为被告李某减免了部分费用,在李某还清积欠本金、利息及罚息的基础上,双方继续履行购房借款合同。
近年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贷款购房的案件增多,许多购房人已经偿还了多年贷款,但受工作变故、收入骤降等原因影响,无力还贷。本案即是典型的购房贷款“断供”所导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案情简单,证据充分,易于判决。但考虑到购房人近两年来无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虽未能完全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还款,却一直想方设法还贷,并无逃避债务的意图。在此情形下,人民法院合理平衡借贷双方利益,努力促成贷款银行与借款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促使合同继续履行,这是人民法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生动体现,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