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新政策 多项优补等你来
青岛新闻网3月23日讯(记者 柴米多 朱颖)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上午召开的发布会获悉,近日,中共青岛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对我市乡村人才政策进一步优化整合、提质升级。《措施》明确规定,管理期内的齐鲁乡村之星、现代农业类行业拔尖人才可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人才贷”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乡村好青年可申请“乡村好青年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要位置,以创建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为契机,打造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先行区。
目前,我市农业领域累计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74个,重点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研发人员达4700余人,高素质农民总量达19万人,其中具有职业农民职称的乡村人才达947人,开发培育了一批符合农业发展要求、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农村实用人才。进入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加强乡村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措施》共分为三个部分十五项内容,聚焦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服务、乡村治理、传统技艺、乡村好青年等五支队伍建设,完善乡村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支持、评价、城乡人才交流等五个工作机制,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人才服务、金融支持、创业用地、典型选树等五大保障措施。
突出服务大局:《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党代会、市党代会部署要求,聚焦加快建设农业强市,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的中心任务,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和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我市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政策供给水平,全面优化我市“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乡村人才振兴环境。
突出目标引领:目前,我市乡村人才总量已达41万人。在此基础上,《措施》提出了统筹实施产业带头人培育、首席专家结对帮扶、万名贤人回乡、乡村工匠培育、乡村好青年选培等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实现到2025年全市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公共服务专业人才、能人乡贤、能工巧匠、乡村好青年各1万人的工作目标。
突出政策引导:《措施》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明确乡村人才工作方向,完善33条乡村人才支持政策,优化了16条保障工作举措,引导各类人才下乡创新创业,支持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积极把乡村人才资源转化为乡村发展资源。
突出典型引路:《措施》系统部署了“青岛拔尖人才”“青岛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最美基层农技员”“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大学生创业之星”“村村都有好青年”“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十佳农民”等各种培优评先活动,发挥典型引路和标杆示范作用,引导更多人才投身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
突出载体支撑:《措施》安排了“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万名大学生招引计划、“青禾”人才培养计划、“思勰”农业高端人才体系建设计划、乡村振兴英才培育计划、乡村振兴“雏鹰”培育计划、“集贤”工程计划、“一村一创客”行动等一系列活动,优化提升一批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服务载体,奋力打造乡村人才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措施》的着力点在于强化政策措施,落脚点在于引导人才下乡、能人返乡、资本兴乡,形成旗帜鲜明的政策导向。
坚持一以贯之:各级各部门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完善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乡村人才振兴长效机制,强化督查考核”,作为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争创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全力当好全省“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的“领头雁”。
坚持引育并举:通过定向培养、“青鸟计划”等专场招聘、“返家乡”等实训实习、基层锻炼等形式,推动大学生到我市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D类以上现代农业领域人才,可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推进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实施农民技能提升行动,每年完成农民技能培训1000人以上;获评“乡村振兴英才”的人才,定向培养1-2名基层农业农村人才;各区市每年选择2-3名有潜力的乡村振兴人才,列入乡村振兴英才观察目录,观察期2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直接列入乡村振兴英才评选目录。
坚持分类施策:分领域培养一批理论深厚、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农业杰出人才,纳入体系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对应的人才类别享受对应的财政补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设立“乡村振兴青年创业基地”“农业人才创业基地”,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试点打造一批创业基地,配套建设农业实践基地、办公设施;对创办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给予创业补贴6000元;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补贴12000元,以及每个岗位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并享受农业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坚持市场配置:对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发展特色产业、精品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不超过6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期内的齐鲁乡村之星、现代农业类行业拔尖人才可申请无抵押、无担保“人才贷”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乡村好青年可申请“乡村好青年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各区(市)乡村之星、已出管理期的省市人才工程获得者,申请贷款从事农业创新创业活动时,可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适当上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对优质乡村创新创业项目,将农业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
坚持产才结合:开展“裕农杯”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健全以赛选才、以赛育才机制,评选青年、大学生乡村创业之星、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农业创客达人”和优秀乡村创新项目,对获得称号的人才和落地并实施转化的优秀农创项目给予支持,在人才赋能、人才推荐上予以倾斜;到2025年农业农村创业基地达到5处,每个行政村有创客1名以上,农业创新创业人才保持在3万人以上。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措施》真正落地见效,惠及广大乡村人才、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还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戮力同心、齐抓共管,更需要广大媒体朋友的广泛宣传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衷心希望各位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关心关注乡村振兴工作,为乡村人才振兴、乡村全面振兴加油鼓劲、凝聚力量,共同助力我市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乡村力量。
记者提问
问:本次出台的《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乡村振兴,人才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将人才作为乡村振兴的五大要素之一。我市出台《关于支持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对乡村人才的政策激励引导,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具体来说,主要有三点考虑。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构建起涵盖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技能人才、海洋人才、海外人才等各类人才的政策体系。但当前的政策体系主要侧重于从人才层次或产业领域的角度进行划分,而在乡村人才领域缺乏专项的支持政策。我市农业人口基数比较大、乡村人才数量多,同时农村实用人才是人才分类的六支队伍之一,有必要出台一部含金量高、覆盖面广、操作性强的专项政策予以支持。通过出台《措施》,希望可以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激励作用,在广大乡村打造有吸引力的政策“洼地”,吸引更多有知识、有能力、有情怀的专业人才投身乡村、奉献乡村,筑牢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
二是更好服务支撑国家、省重大战略。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青岛正在积极争创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融入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布局。其中,“现代农业”是创建的重要方向,要着力打造“现代农业人才创新先行区”。通过《措施》的出台,可以更好的将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具体化、路径化,更好发挥人才在拓展农业全产业链条、创新农业生产模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等方面的引领性作用,探索人才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模式,更有力的支撑国家、省重大战略实施。
三是涵养优良发展生态。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既要靠政策引才,更要靠生态留才。《措施》制定出台过程中,调整了以往以物质激励为主的思路,坚持把为人才解难帮困作为“拴心留人”的重要途径,通过完善乡村人才引进机制、培养机制、创新创业支持机制、评价机制、城乡人才交流机制等五项机制,涵养优良的乡村人才发展生态,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用乡村广阔天地的发展机遇吸引人,用乡村田园宜居的优美环境留住人,让人才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中大有可为,让愿意留在乡村的人才干得舒心、干得起劲、干得踏实,更好引领驱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问:《措施》在鼓励和推动人才向乡村流动方面,采取了哪些手段?
答:我市坚持人才优先战略,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为目标,聚焦农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构建人才投身乡村价值实现平台,聚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立足“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性转变,在市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门指导、市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市乡村振兴人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部门)、涉农区(市)的协同配合,统筹推进全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政策供给,推动优秀人才集聚乡村。强化乡村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政策支撑,对引进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500元、800元、1200元的标准发放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乡村用人单位引进首次在青就业创业并购买唯一商品住宅且具有本市户籍的硕士、博士,分别发放10万、1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最高3000元培训补贴。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创业,按规定享受创业辅导、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三是补齐乡村短板,壮大基层服务人才力量。实施万名大学生招引计划,通过定向培养、返乡创业、基层锻炼等方式,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建设一线工作。实施“青禾”人才培养五年计划,面向重点农业院校招聘市、区(市)、镇(街)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D类以上现代农业领域人才,可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开展“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四是积极放权赋能,激发乡村人才发展活力。积极实施基层事业单位农业专技人才元“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乡村人才服务乡村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照相关规定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依据。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到乡村兼职和企业离岗创业,对农业农村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岗位聘任时优先考虑。下放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权限,赋予事业单位专业灵活设置、面试考察自主选拔等选人用人自主权。扩大基层单位招聘计划所占比例,区(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可增加定向招聘岗位数量,重点加大“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生和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等基层服务人员定向招聘力度。进一步简化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流程,放宽岗位专业、年龄、学历等基层单位公开招聘条件,采取单独划定笔试分数线或开考比例等方式,吸引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
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乡村人才的主阵地,《措施》在发挥农业市场主体在引才育才的作用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企业既是引进使用人才的主体,也是人才发挥作用的舞台。《措施》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配置”的人才招引、培育、开发模式,让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的人才不但能引的进,还要留得住、用的好。《措施》中对发挥企业引才育才作用的具体举措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强产业骨干人才队伍。2020年3月,《青岛市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中明确,构建乡村人才发展长效机制,目前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已达到4万人以上。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出台了《措施》,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实施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农业企业负责人、示范合作社理事长、农场主、农家乐和民宿经营业主、农村电商带头人等乡村产业发展骨干人才,再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1万人以上。
二是助力企业招引优秀人才。《措施》注重激发企业在选人用人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引导企业在人才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集聚一系列友好的人才招引扶持政策和人才服务举措,例如:对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业离岗创业,创业项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对农业农村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岗位聘任时优先考虑;实施“一村一创客”行动,对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发展特色产业、精品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不超过6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设立“乡村振兴青年创业基地”“农业人才创业基地”,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试点打造一批创业基地,配套建设农业实践基地、办公设施;等等。这些政策将进一步实现产业集聚人才、人才引领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是加强优秀产业人才培育。注重扩大乡村人才增量,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职业农民培育,各级财政累计投入9360万元,开展了产业带头人、专业农机手、高素质女农民、兵支书等重点人群培训班,农村电商和直播带货、农业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等专项培训班,乡村人才的理论水平、科技素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措施》出台后,我们将持续抓好产业人才培育,每年举办农业领军人才研修班,将有影响力的村党组织书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种养大户带头人等纳入培训范围,提升综合素质;持续抓好以赛选才,组织“市长杯”中小企业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山海盟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青岛市农民教育培训教师技能竞赛等活动,健全以赛选才、以赛育才机制;持续抓好人才人才平台展示,定期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和乡土人才建设成果展,激发乡村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问:《措施》出台以后,财政在推动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将会有哪些具体措施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答:近几年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紧平衡压力前所未有情况下,我市将人才工作作为重点领域进行全力保障,人才投入逐年增长,2022年人才总投入13.42亿元,其中人才专项资金5.7亿元,2023年预算安排人才专项资金7亿元。
加大对农业人才的财政支持力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的具体行动,在《措施》新政的起草过程中,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对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等进行了论证和测算,希望符合政策的企业和个人能够积极创建、申报。青岛敞开大门欢迎致力于投身乡村振兴的企业和优秀人才到青岛乡村创新创业。作为财政部门,在新政落实方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是多方式支持乡村人才创新创业。2021年我市首创“人才金”,实施财政资金“拨改投”,2023年资金规模将达1.5亿元。《措施》中首次将农业“以赛选才”“项目选才”等方式评选出的项目,纳入“人才金”投资支持备选范围,由专业投资机构根据人才、项目情况,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支持乡村人才创新创业。
二是配合建立乡村人才选拔机制。市财政局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聚焦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示范带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面向推动乡村振兴的不同人才群体,继续开展“青岛市乡村振兴英才”“青岛拔尖人才”“青岛市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才”等多种人才的评选,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调动乡村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加快人才资金拨付。市财政将持续推动资金拨付流程再造,对兑现农业人才政策的资金按照“预拨+清算”的方式提前下达各区市,确保政策及时兑现,提高乡村人才实际感受度和获得感,释放人才政策红利。